雲公民(1950年9月),男,蒙古族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大學普通班學歷。曾任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

經歷

仕途

1968年8月參加工作,早年在內蒙古托克托縣古城鄉白家營村插隊,後為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運輸公司工人。1975年至1979年在清華大學熱能工程系汽車製造專業學習。

197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至1985年間歷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交通科研所幹部、副所長,市交通局科長、副局長;1985年任呼和浩特市計委主任。1989年任伊克昭盟副盟長。1993年5月,任中共伊克昭盟盟委副書記、盟長。1995年1月,任中共伊克昭盟盟委書記,次年3月兼任盟人大工委主任。1996年10月,擔任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助理。1997年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

2001年7月,改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2001年9月,兼任中共太原市委書記。2001年10月,躋身中共山西省委常委。2003年6月,升任中共山西省委副書記,並繼續兼任中共太原市委書記。2006年1月,改兼山西省委宣傳部長。

2006年10月,轉任神華集團副董事長。2008年,升任中國華電集團總經理、黨組書記[1]。2013年11月,退休[2]

落馬

2019年10月24日,已退休近六年的雲公民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紀律審查和國家監委監察調查[3]。2020年9月30日,遭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4]。10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雲公民決定逮捕[5]。11月27日,雲公民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委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6]

2021年4月29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雲公民受賄一案,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2年至2016年8月,雲公民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6866億餘元,雲公民當庭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7]

雲公民涉案金額之大、時間之長在當時都創造了內蒙古之最:涉案金額方面,其受賄金額超過了之前落馬的邢雲(受賄罪,4.49億元)、白向群(受賄等四項罪名,合計1.5億元)、雲光中(受賄罪,9432萬元)等「大老虎」;時間跨度方面,其受賄行為始於副廳局級的伊克昭盟副盟長任上,退休之後仍不收手,時間跨度長達24年之久。

2022年6月9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雲公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8]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