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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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Reclaimed water),也叫再造水或回收水,是經過處理的污水回收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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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有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回用的,也有一個社區甚至一座單獨住房自行回用的。社區或住房小範圍的再生水,一般只收集比較清潔的污水,如洗澡水、游泳池水、廚房排水等進行簡單的處理,如過濾、沉澱等。城市集中回用的再生水需單獨設置管網,因此投資較大,但可以節約水資源,並減少污水排放量,因此可以大大地減少供水和污水處理費用。
各地再生水利用用途各有不同,大致應用於生活次級用水(例如馬桶及尿兜沖廁、綠地灌溉、沖洗街道及洗車等)、工業用水(製程、鍋爐、冷卻用水、空調系統冷卻)、農業灌溉及地下水補注等面向。
目前由於世界範圍內淡水資源的匱乏,再生水越來越受到重視。日本從20世紀60年代就開始開發再生水利用;美國從80年代也開始開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從1980年開始研究再生水利用,1983年制定《建築設計中水利用規範》,1990年開始在北京試驗性地建設再生水管網,1993年在大連、青島、天津等幾個城市推廣,1998年普遍推廣。但目前人們的觀念還有一些疑慮。
隨著人類生產生活用水量的加大,而淡水資源的進一步枯竭和被污染,再生水利用已經成為全世界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