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中共中央職權的領導機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政治局,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是中國共產黨中央領導機構。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會議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召集[1]。作為中國權力金字塔的頂端,它負責確保黨的路線得以維護,並控制著另外三個重要機構: 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後,黨代會職權被轉移到中央委員會,而後到中央政治局,最後轉移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即黨代會職權實現了三次轉移,因前三者均無常設機構履行其職能[3]。
第二十屆 (2022年10月至今) 組成人員 | |
總書記 | 習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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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委(7) | 習近平、 李 強、 趙樂際、 王滬寧、 蔡 奇、 丁薛祥、 李 希 |
委 員(24,按姓氏筆劃為序) | 丁薛祥、 習近平、 馬興瑞、 王 毅、 王滬寧、 尹 力、 石泰峰、 劉國中、 李 希、 李 強、 李干傑、 李書磊、 李鴻忠、 何衛東、 何立峰、 張又俠、 張國清、 陳文清、 陳吉寧、 陳敏爾、 趙樂際、 袁家軍、 黃坤明、 蔡 奇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中共中央委員會的常設機構 |
授權法源 | 中國共產黨章程 |
常設機構 |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 |
辦事機構 | 中國共產黨中央書記處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中南海等地 |
對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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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從1927年5月的五屆一中全會開始設立。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通過《中共中央關於中央機構調整及精簡的決定》,規定:在兩次中央全會之間,中央政治局擔負領導整個黨的工作的責任,有權決定一切重大問題;政治局只能單數成員、不能雙數成員,因為要內部投票[4](但該規定在後來中央政治局的組建中並未被嚴格遵守,例如第二十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只有24名委員且無候補委員)。中央政治局是中國共產黨在全國的最高領導機構,黨政軍各機構則是它的辦事機構和執行部門[5]。
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成員稱「中央政治局委員」或「政治局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央政治局委員一般都在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軍委等國家機構、中共中央各部門或各省市黨政機關擔任主要職務,按慣例可以被稱為「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中央政治局全體會議提名全國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6];省部級正職人選也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7]。中央政治局常委屬於國家級正職的一級領導職務,而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屬於二至三級幹部[8]。
自1982年中共十二大廢除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副主席職務開始,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排名按簡體中文姓氏筆畫為序,不同於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中央書記處按擔任者黨內地位排名。自2007年中共十七大起,中央政治局不再設置候補委員職位。
習近平出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後削弱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集體決策職能[9]。2017年10月召開的十九屆一中全會審議的《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規定,所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委員每年要向中共中央和總書記書面述職[10]。2018年3月,所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委員首次向中共中央和總書記習近平書面述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