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腳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下腳是指零碎而沒太多價值的材料。 此條目論述以中華民國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1995年中華民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一道公文中指出[1]: 「下腳」係指事業單位在營運過程中所殘餘之渣滓、廢料,該事業單位無法回收再生,作為其營業項目相關之用途,而尚可資為他用,仍能變價之物。 外部連結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4)台勞福一字第119059號函釋」「下腳」之定義[永久失效連結],勞工法令查詢系統提供。
下腳是指零碎而沒太多價值的材料。 此條目論述以中華民國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1995年中華民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一道公文中指出[1]: 「下腳」係指事業單位在營運過程中所殘餘之渣滓、廢料,該事業單位無法回收再生,作為其營業項目相關之用途,而尚可資為他用,仍能變價之物。 外部連結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4)台勞福一字第119059號函釋」「下腳」之定義[永久失效連結],勞工法令查詢系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