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角收押所(英语: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是香港惩教署辖下的一所高度设防的收押所,亦是监狱的中转站,因为所有被法庭判入狱或上诉失败需再次入狱的囚犯(被判有期徒刑不少于12年的甲级重犯会直接囚禁于赤柱监狱),都会先囚禁于本惩教院所,然后再按囚犯的特质(如刑期,背景,身体状况等)编配至合适的惩教院所服刑,院所位于九龙蝴蝶谷道5号。该所1977年投入服务,现收容下列男性成年人士:[1]
- 各类还押犯;
- 等候判决的疑犯;
- 刚判刑的囚犯,以等候编配合适的惩教院所服刑(被判12年或以上的甲级重犯会直接囚禁于赤柱监狱);
- 根据《入境条例》受羁押的人士;
- 上诉人(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除外);
- 上诉失败而需入狱完成余下刑期的囚犯,以等候编配合适的惩教院所服刑(被判12年或以上的甲级重犯会直接囚禁于赤柱监狱);
- 成年的初犯及积犯(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除外);或
- 按照《戒毒所条例》还押的人士。
Quick Facts 地址, 状态 ...
荔枝角收押所
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荔枝角收押所主楼 |
地址 | 九龙蝴蝶谷道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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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 使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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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级别 |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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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容量 | 1,48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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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时间 | 197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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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关 | 香港惩教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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