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介绍的是法律概念。关于中国大陆的同名杂志,请见“
法人 (期刊)”。
此条目介绍的是法律概念。关于集中他人资金进行金融投资的三大法人机构,指:外国机构投资者、
证券自营商、
证券投资信托公司,请见“
机构投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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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英语:juridical person,德语:juristische person,日语:法人)是由法律所创设,代表社会团体的一种抽象权利主体,相对的概念为自然人(natural person)。创设法人的目的,是要让团体作为一个整体,能和团体成员的个人财产及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区分开来,成为单一的独立实体,对外则由“董事”或“理事”作为法人代表人[1][2][3],最常见的法人形式即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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