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原子能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AtomicEnergyCommission,簡稱:AEC)是美國國會在二戰以後立法設立的政府機構,目的是提倡、管理原子能在科學及科技上的和平用途。杜魯門總統在1946年8月1日簽署了將軍方對核能的掌控權轉移到上述文官機構的1946年原子能法案,這個法案在1947年元旦生效。
a B-52 bomber carrying nuclear weapons. Vol 65, Part 2. Danish AtomicEnergyCommission. February 1970 [2011-01-21]. ISBN 87-550-0006-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