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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湖广乡试第五十九名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一百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一名进士[1][2]。授大理寺评事[3],除陜西道监察御史[3],提调南直隶学校[4]。嘉靖十九年(1540年)以病归[5]。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补河南道监察御史,再度督学南畿[6]。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迁大理寺右寺丞[7],次年转左寺丞[8]。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升大理寺右少卿[9],次年转左少卿[10]。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协管都察院事[10]。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晋左副都御史[11]。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升刑部右侍郎[12]。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改吏部右侍郎[13]。嘉靖四十年(1561年)升任刑部尚书[14],同年回籍闲住[15]。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二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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