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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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献民(1460年—1541年),字舜举,号蓉溪,四川成都府绵州军籍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明朝兵部尚书刑部尚书进士出身。

生平

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弘治初年,选监察御史,巡按云南顺天府,历官山东按察司天津兵备副使、湖广按察使。正德年间,因刘瑾乱政而被连坐下狱,被贬为民。刘瑾被诛后,起用为贵州按察使。后升为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历任南京刑部尚书[1]

明世宗继位后,召为左都御史,升刑部尚书,改兵部尚书[2]大礼议中,因反对世宗立生父为皇考,而在左顺门与廷臣上疏劝阻,后去世[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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