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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会非常会议,又称广州非常国会,最初是于1917年8月至1918年10月第一次护法运动期间,孙中山为抵制张勋复辟而在广州召开的国会。“民八国会”成立后,非常国会取消。1920年第一次粤桂战争以后,孙中山继续反对段祺瑞的安福国会,回粤进行第二次护法运动,非常国会于1921年1月12日复会。[1]
1917年6月,张勋在北京复辟,废除《临时约法》。孙中山认为“约法为民国命脉,国会为法律本源。国会存,则民国存;国会亡,则民国亡”,于7月6日率驻沪海军及部分国会议员离沪、南下广州。7月19日,孙中山发出致津沪国会议员电,致西南各省军事首领、黎元洪、伍廷芳、参众两院议员等电,号召议员南下广州召开国会。7月31日,在广州与各报记者谈话时,孙中山提出:“如不足法定人数,则可以开非常国会。”[2]至8月中旬,来穗议员有130余人,仅占两院议员总数的六分之一,远不足原来的法定开会人数。8月19日,国会议员在广州回龙社第一招待所召开第一次谈话会,决定效法法国大革命前夕第三等级代表举行国民议会的先例,以“国会非常会议”名义开会。[3]
8月25日,国会非常会议在广东省议会举行开幕式,到会议员120馀人。2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主要讨论《国会非常会议组织大纲》,议员们为成立“军政府”或是“政府”争辩不休[4][5]。29日,国会非常会议第二次会议议决《国会非常会议组织大纲》11条,对国会非常会议的期限、议事原则、议长产生等作了简要规定,规定:国会非常会议由现任国会议员组成,以参众两院议员联合会形式议事,其期限至内乱勘定、《临时约法》效力完全恢复为止;国会非常会议开会时,非有14省以上议员到会,不得开议;国会非常会议得设各委员会。31日,非常国会召开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13条[6],议决选举陆海军大元帅,组织军政府[7]。9月1日,非常国会举行第四次会议,选举孙中山为大元帅,桂系陆荣廷、滇系唐继尧为元帅。[3]
但随后不久,桂系军阀开始排除孙中山的势力,在1918年5月召开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正军政府组织大纲》,议决改大元帅独任制为总裁合议制。5月20日,国会非常会议选举唐绍仪、唐继尧、陆荣廷、伍廷芳、孙中山、林葆怿、岑春煊为总裁;6月5日,又推举岑春煊为主席总裁。[3]
1918年8月,北京召开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又称“安福国会”。广州非常国会即召开正式国会,史称“民八国会”,于9月16日和10月19日分别选举国会参议院议长为林森,副议长为王正廷,国会众议院议长为吴景濂,副议长为褚辅成。广州非常国会于是结束。[3]
1920年10月29日,粤军驱逐桂军,克复广州。11月25日,孙中山偕伍廷芳、唐绍仪、宋庆龄等人乘船离沪。28日,途经香港抵穗,复抵广州,重建护法军政府,非常国会于1921年1月12日复会。[8]
1921年4月7日,在粤支持护法的国会议员在省议会召开联合会议,全国20多个省区的议员222人参加。会议在参议院议长林森支持下,通过了周震麟等人提出的《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丁象谦依据这个大纲的第二条,动议选举大总统,得到多数议员附议,大会随即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在222票中,孙中山以218票当选为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9]
1921年5月4日,军政府五总裁联名通电,宣布军政府即日取消。5月5日孙中山在广州就任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提出地方自治、和平统一、开放门户和发展实业四大主张,并督师北伐。1922年6月16日,陈炯明发动兵变,孙中山再度离粤赴沪,第二次护法运动失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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