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树代等殴打计程车司机事件是2012年2月2日晚间发生于台湾台北市的一起社会治安事件,台湾媒体多简称为“Ma案”[1]。起因日台混血女艺人川岛茉树代(艺名Makiyo)[2]与其美国出生、居于日本本土的琉球族[3]男友[4]友寄隆辉因口角磨擦,联手殴打计程车司机林余骏至重伤,事后不顾而去。Makiyo于犯后翌日召开记者会解释,内容与现场录像显示不符,引发一连串大众社群平台上的挞伐[5]。友寄与Makiyo经台北地检署依重伤害罪起诉,检方对友寄求刑6年,对Makiyo求刑4年[6]。3月15日,双方以新台币300万元于民事方面达成和解[7]。全案于4月26日上午10时一审宣判,友寄隆辉被判1年,缓刑4年;Makiyo被判刑10个月,缓刑3年[1]。检方不服一审变更起诉法条,于5月10日提起上诉,二审于2012年8月1日上午宣判,维持原判[8][9][10][11]。
事件经过
2012年2月2日晚上11时许,Makiyo、友寄、丫子(本名曾琼慧)[12]和湘莹(本名王湘莹)[13]前往台北市寒舍艾美酒店过夜,途中在忠孝东路捷运国父纪念馆站出口搭乘林余骏的计程车。因林余骏规劝后座3人系安全带且拒绝开快车,而要求4人下车[14]。4人在逸仙路下车,湘莹拿出新台币100元,打算付车资,Makiyo认为才开一小段不用付钱,叫湘莹把钱收起来,司机因此和Makiyo发生口角冲突,Makiyo指控司机推了她的肩膀[15]。下车后,Makiyo猛踢车门,友寄开始痛殴计程车司机。林余骏打手机报警,但被友寄抢走手机[16]再殴打倒地,头部被Makiyo猛踹[17],她边踹边骂:“不要跑!揍他!过来啊!”[18],然后4人拦另一辆洪姓司机的计程车离去。4人前往酒店,并用Makiyo的汉字本名“川岛茉树代”登记一晚要价新台币13,000元的一间房间[19]。整个殴打过程被杨姓计程车司机目击,并以行车纪录器拍下影像。杨姓司机不仅立刻报警,还开车追到酒店,让行车纪录器的画面完整呈现。此外,他也将林余骏送医[20]。当时载4人离开的洪姓计程车司机回忆,4人上车后神色轻松,有说有笑,不如他们事后所言醉到不省人事[21][22]。另有一说是上车后无太多谈话,只有简单说出目的地和几句日文交谈[23]。
林姓司机由119协助于11时33分送到北医医院急诊室[24]。当时司机主述被殴打且头部剧烈疼痛,疼痛部位集中在前额、耳后、二耳附近、脸部及左侧胸还有瘀伤,经检伤为2级重症,属潜在性危及生命、肢体及器官功能状况。后续检查发现,司机颅内出血、左侧肋骨骨折及肺部挫伤,评估有危及生命迹象,需要重症加护治疗及照护,并转入外科加护病房[25]。后经数日住院治疗后,林姓司机至2月8日晚间才由加护病房转至普通病房[26]。
2月3日,台北市警察局信义分局三张犁派出所根据报案人指称进行访查,将涉案的友寄带回所内侦讯,友寄坦承动手打人,并表示3名女性友人没有动手。讯后警方依中华民国刑法伤害罪嫌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27][28]。经检察官侦讯后谕示以新台币5万元交保候传,隔日再被限制出境[29]。林姓司机的妻子向媒体投诉此事,成为汽车后座未系安全带开罚后第一件司机和乘客发生肢体冲突事件[30]。Makiyo透过经纪人王宇笙回应表示,司机口气很差,可能是因他们喝酒所以讲话太大声,加上又不了解后座要系安全带,所以才决定中途换车[31]。
2月4日上午,Makiyo和友寄举行记者会,表示当晚没经过司机提醒,便自动系上安全带。而当晚司机态度很差且不礼貌,友人付账时她刚好身体往前探视,司机有疑似触碰到她胸部的行为,才会引发纠纷。司机家属则反驳,是乘客拒系安全带,因而拒载[32][33]。Makiyo还表示本来有意阻挡友寄并呼叫救护车,不过因惊吓过度,且遗失手机、包包而作罢[34]。
会后,两人再委由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彭郁欣发布声明稿[35]:
针对苹果日报于2012年2月2日“坐后座拒系带 Makiyo友殴爆运将头”[36]乙则报导,其叙述与事实有所出入,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特代TOMOYORI先生澄清如下:
TOMOYORI先生是MAKIYO来台观光的日本友人,当日(2月2日)晚间,TOMOYORI先生与MAKIYO一行人于用餐后搭计程车,在司机先生告知后座应系安全带后,即将安全带系上,并非如报导所言双方是因为拒绝系安全带而发生争执。因为一行人在车上说话,司机对他们产生不悦进而对他们大声吼叫,一行人才决定换车。因为一行人与司机先生在车上已经发生口角,所以他们决定换车时,司机先生更加不高兴,出手挥打到MAKIYO的胸部,这样的举动让TOMOYORI先生认为应该为女生主持公道,才要求司机先生下车说明。因为二人语言不通,TOMOYORI先生用日文骂,司机先生用中文,才引发肢体冲突。
对于此次事件,TOMOYORI先生也觉得很抱歉,当时确实并无伤人意思,报导中引述司机先生妻子所言,指TOMOYORI先生离去前还以前脚强压司机先生颈部扭动几下,并非事实。TOMOYORI先生自己也被司机踢到左腿,也有验伤证明,但TOMOYORI先生认为如果此事能圆满和解,并不会对司机提出伤害罪告诉。
日前我Makiyo和友人搭乘计程车发生冲突,此事件进而造成社会大众的关注、讨论,与媒体、社会资源的浪费,我感到非常的抱歉。由于我并非当事人,所以不便对事发经过多做回应,但对于媒体报导中指出的“未绑安全带”一事,在这里我要做出澄清,当晚我们上车时,司机先生有提醒我们后座要系安全带,当下我们马上就系了,并非如报导所说的那样,我很确定我们都有系好安全带。至于媒体报导的事件经过与细节,我朋友的律师已经帮忙处理,请大家不用担心。
这次事件造成妈妈、家人、媒体朋友、工作人员们的担心,我深感抱歉,真的很对不起。再次感谢大家的关心与包容,谢谢大家。
重伤的林姓司机家属4日晚透过纵横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周武荣律师公开声明,记者会说法不实,并指友寄和Makiyo等以此脱责混淆视听,犯罪后态度实属恶劣[38]。台北市议员赖素如7日下午陪同司机服务的车行经理召开记者会时,也透露林姓司机的妻子一度被友寄隆辉带黑道恐吓,要求尽快和解,因此吓到不敢开记者会[39]。
2月5日,友寄两度赴医院探视遭拒[40],Makiyo则和母亲在下午3时许,前往探视受伤司机。在林姓司机妻子的面前,Makiyo当场道歉,Makiyo母女否认说过司机袭胸的言论,为此在媒体面前向家属辩驳[41][42]。Makiyo母亲对家属表示2月4日的声明稿并不是她们发的,但她们只能认错,Makiyo则称自己酒醉,事情已不太清楚[43][44]。
2月6日,经影片比对后,发现案发当晚和友寄、Makiyo同行的另两名女性为丫子与湘莹2名女艺人。检方当晚发出传票,传唤Makiyo、丫子、湘莹等3人[45]。承办检察官以证人身份约谈Makiyo,随后将她改列被告,讯后依毁弃损坏、重伤害等罪嫌,谕令新台币3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丫子、湘莹讯后则遭请回。讯后3人面对大批媒体,数度鞠躬致歉[46]。
湘莹是事发后唯一一个不断打电话、传简讯关心司机的人。司机愿意原谅湘莹。司机太太表示,自先生从转出加护病房,就有说坐在前座的女孩子很无辜,湘莹听到此话激动落泪[47]。
2月8日,一名江姓司机提供的影片经媒体播出,片长约50秒的影片显示Makiyo在林姓司机倒地后起脚补踹,不顾友寄劝阻而拼命攻击,Makiyo还换边补踹一脚,司机在50秒内共被踹了15脚[48][49]。台北地检署9日下午赴医院就讯林姓司机,并以被告身份传唤Makiyo与友寄[50]。讯后检方谕令Makiyo、友寄各加保新台币5万元,至于以证人身份传唤的丫子、湘莹两人,讯后改列伪证罪被告。湘莹因改口看到Makiyo有踢人的动作,坦承伪证,检方谕令3万元交保;丫子则否认看到Makiyo踢人,谕令5万元交保[51][52]。
2月10日,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于晚间召开记者会说明,检方认定友寄手段凶残,Makiyo犯后说词反复、态度恶劣,将两人以重伤害罪起诉,友寄具体求刑6年,Makiyo具体求刑4年。湘莹和丫子涉及伪证罪部分,另行侦结[53]。
相关人士 | 说词 | 其他各方说法 |
---|---|---|
友寄隆辉 | 因喝醉与司机发生争吵,加上言语不通造成冲突。承认曾出脚踹踢司机背部但没有踹头,也没用日语辱骂。当天天色非常暗,Makiyo等3人不清楚事情经过[28][54][55]。(2月3日) | 同行友人经查有兼通中、日语的Makiyo。委任律师出示司机所戴之鸭舌帽,其上留有鞋印[56],且有其他证据(杨姓、江姓证人及其行车纪录器)指出Makiyo同为施暴者[57]。 |
以结婚为前提与Makiyo交往,因不想害Makiyo,由Makiyo经纪公司安排2月4日的记者会与律师信,不知道信中提到要对司机提出伤害罪告诉[58]。(2月10日) | 经纪人表示没听Makiyo说过友寄为男友,一切都是根据Makiyo说法,经纪公司只帮忙联络媒体开记者会,现场翻译为友寄自己所找,声明稿为友寄的委任律师所拟[59][60][61]。 | |
Makiyo | 有系上安全带,司机态度不佳,加上胸部不小心被挥到才是冲突主因。自己并非当事人,本来想要阻挡,因过于惊吓且遗失手机、包包而作罢[62][63][34]。(2月4日) | 后座乘客不理会系安全带的提醒,Makiyo并咆哮催促司机开快一点,4名乘客最后决定下车时,Makiyo阻挡支付车资并在下车后踹车门[62][64][65]。Makiyo最终涉嫌参与施暴。 |
因喝醉所以不清楚事发经过[66]。(2月5日) | 载4人至酒店的洪姓司机表示他们身上带有酒气,但交谈内容未脱序,保持理性[57]。友寄隆辉下榻饭店的电梯监视器画面显示,一行人手上拿着宵夜,有说有笑的在电梯里聊天[67]。 |
司法调查结果
2012年2月10日,Makiyo和友寄隆辉二人以重伤害罪遭起诉,并分别具体求刑4年及6年[29][46][51][53]。于台北地方法院第二次开庭时,被殴运将委任律师当庭提出新台币380万元的和解条件,最后以Makiyo 200万、友寄隆辉100万达成和解。检方也对友寄隆辉的具体求刑改为2年,缓刑5年;对Makiyo求刑1年8个月,缓刑4年[7]。4月26日台北地院一审宣判,法官将两人以普通伤害罪嫌,判处Makiyo10个月,缓刑3年;友寄隆辉1年,缓刑4年,缓刑期间2人交付保护管束[68]。台北地检署不服一审变更起诉法条,于5月10日上诉二审,二审于8月1日宣判,维持原判[8][10][11]。至于湘莹和丫子涉及伪证部分,台北地检署以两人犯后均坦承犯行,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限一年,各须缴付8万元、12万元罚锾[8]。
2012年9月初,台北地检署收到判决书,传唤2人须于2012年10月5日向检方报到。Makiyo由于已获我国籍,不会遭驱逐出境,但之后未来3年间必须定期向观护人报到;至于友寄隆辉因国籍为日本籍,恐遭强制遣返出境[69][70]。10月5日,友寄隆辉上午前往台北地检署第二办公室向检察官报到后,遭检方裁定“驱逐出境”,10年内不得入境台湾,并于当日下午在2名内政部移民署移民官的陪同下自台湾桃园国际机场搭乘17时30分班机离台返回大阪[71]。
衍生案件
另一位目击案发的江姓司机于2月2日案发当晚将行车纪录器资料送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三民派出所,影带转交至案发地所属辖区的信义分局三张犁派出所,该影片至案发第6日(2月8日)经新闻媒体播出后,台北地检署才获悉。[72][73]
信义分局2月9日下午表示是员警将两个行车记录器影像档烧制成光碟,误认都是报案人杨姓司机提供,因此未在移送书上注明,由于派出所和侦查队承办员警的作业流程疏失,导致检方未收到相关行车纪录器的影带,相关人员已自请从严处分,包含分局长申诫2次、侦查队长小过1次、当时案件侦查队承办员警小过2次、派出所所长申诫2次、派出所承办员警小过1次[74]。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于2月10日通过信义分局建议惩处名单[75]。由于时任台北市长郝龙斌不满惩处结果,因此追加处分,分局侦查队长与派出所所长调离现职,改调非主管职务:信义分局侦查队长苏哲平,调市警局民防科,三张犁派出所所长杨国昌调北市刑警大队组员。
但台北地检署10日表示,信义分局2月3日的移送资料中,只载明有被告接受侦讯的光碟1片,没有警方所指行车纪录器影像证据夹在警讯光碟中情事,因此依刑法第165条“湮灭刑事证据罪”分他字案查办警方责任,由肃贪专组主任检察官李嘉明指挥侦办,约谈涉案员警说明,查证影带的外流过程[76][77][78]。三张犁派出所长杨国昌因擅将案发画面交给记者播放,涉嫌泄密罪。检方给予缓起诉,期限一年,且须缴交三万元处分金给国库。松山分局员警叶鸿昇未将搜证光碟附卷移送检方,被控湮灭证据罪,检方认定叶员没有湮灭证据犯意,亦予签结[8]。
事件回响
事件很快在网络社群与新闻媒体等大众平台引起议论。2月8日成立的facebook连署社团[79],已有超过50万网友参与,留言内容主要为祝福受害林姓司机早日康复,并要求依法严惩凶嫌及要求川岛退出演艺圈。另外针对旁观施暴的一行人,网友也纷成立社团予以谴责。而在微网志平台新浪微博中,网友也义愤的至川岛认证的微网志[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留言批评。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亦促查真相[80][81]
Makiyo所代言的产品与投资的忍者餐厅也被网友列入抵制的对象,数间代言商家都表示不会再聘请Makiyo[82][83]。Makiyo因为被起诉,所以3年内将无法取得工作证进入台湾工作[84]。劳委会职训局外劳管理组已在2月16日发文废止她的在台工作证[85]。
知名作家九把刀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原持赞成态度,但事后认为事件变成媒体、网友公审,而渐持反感立场[86],并因被ptt网友强迫表态,愤而痛斥网络乡民“试图斗臭所有公众人物”、“如果这个人没有出来干一下Makiyo就是不正义”,认为此种举动恶心[87],并认为此事件已逐渐娱乐化、并不是为了追求正义或是关心受害者[88],也认为真正想帮助受害者,应是用实际行动去捐款才有意义[89]。部分法界人士也提出相关看法,认为媒体未遵守职业伦理,友寄也可能违反侦查不公开规定,并不可取[90]。
不少媒体谴责川岛茉树代(艺名Makiyo)应负起对于全体台湾人重大的歉意和责任,并要求她退出演艺行业,以免破坏台湾演艺形象[91][92][93][94]。
在事件延烧多日后,NCC出面批评媒体作为(例如请友寄上政论节目供批判)有逾越尺度之嫌[95],中华民国电视学会理事长陈刚信也认为“新闻应和收视率切割”,并认为“Ma案有是非对错部分,该挞伐的要挞伐,但不应该24小时轰炸,形同强迫收看。”[96]。资深媒体人唐湘龙亦反对此种“公审”心态,认为“许多时候,媒体和公众知识分子,哗众取宠,搧风点火,自己就是祸首。”[97]。
2012年起“前后座皆要系安全带”,违规者2月1日起依法取缔开罚。事件发生后,一则台湾计程车业者对乘客劝导的标语:“后座请系安全带,不系就算了,但请不要殴打司机”,被称为“Makiyo条款”[98][99]
此条目应避免有陈列杂项、琐碎资料的部分。 (2012年5月1日) |
事件后续
Makiyo、丫子、湘莹三位女艺人都因此案暂停工作。其中Makiyo因劳委会于2012年2月废止其在台湾的工作证而提出诉愿,最后遭到驳回,但在同年6月取得中华民国国籍[101][102]。2012年10月,丫子率先复出[103]。Makiyo和湘莹二人则是在2013年1月陆续复工[104][105]。
2016年被网友称为“艾比女神”的网络名人-林于萱和其友人喝醉酒搭计程车回去,因林于萱少付5元,司机不收钱,[106]但林于萱却突然暴怒拿高跟鞋打伤张姓司机,造成其头部受到伤害,[107]此事经媒体报导,让不少人联想起MA案。[108]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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