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港区艺术中心(全衔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区艺术中心)是位于台中市清水区的公立艺文场所。主要区分为展览厅、演艺厅、美术家资料馆、演讲会议厅、户外剧场休闲区、研习教室区和行政区。是一座具有多功能的复合式艺术展演场所,总面积约三公顷,空间建筑是仿闽南合院风格的设计,表达中国传统书院的格调,在古朴典雅中带有乡土传统气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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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1993年,开始兴建港区艺术中心。
- 2000年3月,“台中县立港区艺术中心”正式开馆,台中县文化局进驻。
- 2010年,台中县市合并升格,改制为“台中市立港区艺术中心”,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所属二级机关。
- 2013年1月1日,改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内部单位,更名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区艺术中心”。
场馆简介
- 展览厅
面积约908坪,以“寻艺”为展示空间之意涵。分为展览室A、展览室B、展览室C,主要办理绘画、摄影、雕塑、陶艺和文物等展览。
- 演艺厅
占地约545坪,舞台为镜框式设计,观众席共539席,有乐团排练室及舞蹈排练室各一间。是以音乐为主,戏剧舞蹈为辅的多功能中小型演艺场所。
- 户外剧场休闲区
为开放式表演空间,包括艺术广场、清水广场、回旋广场、图腾广场、瓜棚和雅书廊等六个户外广场,适合户外活动之表演。
- 国际会议厅
有110人座位,是中心最大型会议厅,具备视听功能,经常办理集会讨论或演讲授课。
- 美术家资料馆
展示空间面积约95坪,于2001年11月4日开馆,以搜集、整理、储存、展示,提供台中市美术家之艺术成就以及相关图文资料为宗旨。
参观资讯
- 地址:台中市清水区忠贞路21号
- 开放时间:
- 演艺厅:依表演节目时间开放
- 展览厅:周二至周日09:00~17:30,每周一休馆
- 户外广场:每日05:00~22:00
- 园区定时导览:每周日15时;参加者请于服务台集合
- 地下停车场:2024年7月起开始收费,汽车每小时20元(入场后15分钟内离场者免收停车费,未满30分钟计10元)当日最高100元,12小时隔日另计。
交通
- 站牌名称:港区艺术中心(镇政路)
- 站牌名称:港区艺术中心(建国路)
- 站牌名称:港区艺术中心(中社路)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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