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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军事单位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罗马军团(英语:Roman legion,源自拉丁语:legio,意为军阶)为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时期的正规军队,以其高效的适应性及机动性征服了地中海沿岸地区。
按照古罗马传统,一旦有战争爆发,执政官就需要担负起从合格的公民中临时征集起一支军队的职责。而后,两名执政官中的一个,就需要率领这支主要由志愿者组成的军队开赴战场。
直到前2世纪的最后几年,除了少数特别情况外,罗马大体上仍然在实行这种传统的兵农合一的公民兵制度,所有的士兵都必须符合:必须达到户口调查[注 1]的第15等级或以上。至少拥有3,000塞斯特尔提乌斯[注 2]的财产。能够自行购置所属兵种等级对应的武器装备等严格条件。
自盖乌斯·马略当选前107年的执政官后,对罗马进行了一系列军事改革。马略的军事改革对罗马历史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改革扩大了兵源,增强了军队战斗力,但同时也使军队性质逐渐发生变化,为日后的军阀出现以及军事独裁的建立奠定了基础,马略一就任,就立即着手开始进行军事改革。他一反旧制,对已经不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做法进行变更,并把之前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就已经出现的一些临时性的,但却行之有效的应急措施从法律上予以固定。
这些措施包括以募兵制代替征兵制。马略放弃了早就难以为继的财产资格限制,规定凡是自愿且符合条件的罗马公民,包括无财产者都可以应募入伍。这样就解决了困扰罗马多年的因符合服役资格者不足而导致的兵源匮乏问题。而且也延长服役年限,明确军饷报酬,军队能够进行长期的正规训练,有利于战斗力的提高。马略规定,士兵一旦入伍,必须服役满16年。士兵退伍后,还能在被征服地区分得属于自己的土地或一次性退休金,大多士兵会选择后者,因为大多分得的土地是比较荒凉远无人烟的地方。然后在改编罗马军团编制,战斗队形则变得更加多样,作战的灵活性和指挥效能得到加强,统一武器装备规格、样式,而便于军队补给。
罗马公民握有土地,役龄在二十七岁至六十五岁,应执政之征召而入伍。这种征召称“克拉西斯”(classis),最后演变为“阶级”(class)。第一种征召令是下达给有能力购置全套金属盔甲的人,有的可买两匹马成为重骑兵,其他种征召令给予较贫穷的人。[1]
闻名天下的罗马队列其基本单位为小队,每个小队构成一组。将它与希腊方阵混为一谈是种极为普遍的误解。
每横列20人,纵6人。两人之间间隔1.8-2米。横列的各小队之间约为30米间隔。各小队交错排列。
整个队列通常由三个横列组成。
青年兵组成的第一横列。
壮年兵组成的第二横列。
成年兵组成的第三横列。
采用三队列法。由青年兵组成的第一横列首先推进,当距离敌人20码时,将重标枪掷出。同时,军团开始疏散。往往在标枪掷出之后完成疏散,第一横队的士兵开始冲锋,前两列士兵与敌人用短剑进行格斗。后面6-7列士兵投掷标枪。数分钟后,由壮年兵组成的第二横列替换,第一横列后撤休息。由少年兵组成的轻步兵负责掩护军团的两翼与背后,同时还要找回可使用的标枪,补充给撤回的第一横列。一场战役通常进行数轮替换。
成年兵为军团的后备队。一般当青年兵和壮年兵两次攻击都无法击退敌人时,成年兵才投入战斗。此时少年兵和壮年兵在成年兵长矛阵的掩护下进行重组,随后同老兵一起加入战斗。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一般来说前两轮攻击已经足以击溃敌人了。
马略改革后,一个满编的罗马军团定员6000人,分为10个连队,其中第一连队有800人,其余9个连队每队480人,以及少量骑兵。罗马军团还拥有大量辅助军团协助作战,他们由没有罗马公民权但有拉丁公民权的民众组成。
罗马军团的士兵来源于“罗马人”,也就是一定要拥有罗马公民权才能被允许加入罗马军团。这些罗马人主要包括了农村里的村夫和城市里的贫民,其中有些人可能除了公民权以外一无所有。罗马公民需要在军队里服役16年,随后作为老兵再延期服役4年。到罗马帝国后期,这个期限分别延长至20年和5年。延期服役的士兵在军队里享有一些优惠,并且有可能当上掌旗官。
罗马军团(以及辅助军团)的招募方式分为两种,募兵和征兵。募兵是指公民自愿报名入伍,和现代美利坚合众国武装力量的士兵来源比较类似。由于种种原因,罗马军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仅靠募兵就能招收到足够的士兵。征兵是在募兵以后仍招收不到足够士兵时才使用的手段,强迫某些罗马公民入伍,如不接受将会导致法律制裁。由于募兵一般都能满足兵员需求,征兵情况就很少发生了;而且使用这种强迫式的手法会使罗马公民感到非常不满,实际上的这种情景就更少了。但是辅助军团的士兵来源就不那么“怀柔”了。共和末期,强行征兵的情况时有发生。
辅助军团的士兵由行省居民(未获得罗马公民权的行省住民)组成,许多本来是行省居民,而由于加入了辅助军团而得到罗马公民权的罗马人,他们的后代在很多时候会考虑加入父辈曾经服役过的罗马军团。
罗马军团的士兵在退伍后将会得到一片土地或者一笔不菲的退休金,更多的人倾向于选择后者。为配合国家的土地开发政策,授予的土地,或者更好听的说法,庄园,普遍情况下根本就是穷山恶水的一片空地罢了,还不如领上一笔退休金自己购置土地来的划算。退伍士兵有时能集体参与新的殖民都市建设计划,在工程期间支薪并在完成后拥有私人地产(但住宅的兴建费用必须自费)。此类殖民都市经常成为大量退役士兵及其妻小的聚居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罗马士兵的世袭化,有时也在前方军团营地遇袭时提供支援(包括直接参战的军事支援)。
辅助军团的士兵在退役后将得到罗马公民权,成为罗马人。
但是,自从卡拉卡拉皇帝颁布行政命令,使所有行省居民均成为罗马公民以后,军团士兵和辅助部队士兵的人员结构便发生了动摇。
第一大队由5个“双倍”的百人队(也就是1个中队或者2个小队)组成,每个队伍160名士兵。第一大队共有800名士兵,是军团的精英所在。
十个大队以外,再加上一个600人的“技术队”,负责操作轻重石弩等投射武器。类似今日的炮兵队。
这样组成了一个军团,大约6000人。其中还包括了一些军官、文职、少量的骑兵。
百夫长一职是一个肩负重责大任的军阶。军团中最资深的百夫长称为“首席百夫长”,他直接指挥第一列步兵大队的第一个百人队,并在作战中统领整个第一步兵大队。在第二到第十列步兵大队的第一个百人队的指挥官被称为“首列百夫长”,并在作战中指挥他所属的整个步兵大队。在首列百夫长之后的是第一大队的其余五个百人队指挥官,他们被称为“一级百夫长”。
后期罗马军团的战斗方式比较弹性化,但大多数情况下仍然使用三列阵。然而并不是以前按照装备等级和作战经验划分,而是第一列四个大队、第二第三列分别三个大队,以便战场上保持轮换,始终能让士兵以饱满的体力进行战斗,前排士兵在战斗几分钟后将后撤,并由后方的士兵接手战斗,随后依次轮换。相比之下,希腊方阵或者马其顿方阵中后排士兵只有在前排士兵倒下才会接手进行搏斗。
罗马军团的军饷较普通公民的薪水略低,大约每三天可以得到两个狄那利斯银币,而罗马的非技术工人大约每天是一个狄那利斯银币(相当于十个赛斯泰契斯铜币)。而且所谓的军饷还要负担一些日常用品(包括八人小队中的那头骡子的粮草),所以实际到手的军饷可能更低。根据埃及出土的两份罗马士兵的账本来看,刨去日常吃用开销,大约只有三分之一的金钱是能真正入手的。除此之外,也有罗马皇帝时而下发的奖金、战利品、战斗奖励之类不定期但数额较大的收入。另外每个士兵退休时将得到3000狄那利斯的一次性退休金,或者一片“庄园”,只是,这笔退休金有时不能按时发放。另外,罗马士兵的工资一般会存放在百人队的掌旗手那里。
罗马禁卫军的薪资较高,在帝国初期,大约每天1.875狄那利斯。
另外,罗马帝国时期,军团士兵的薪饷不断提高,例如奥古斯都就将士兵的年薪从140狄那利斯提升为225狄那利斯。 同时必须注意的是,在4世纪的罗马帝国后期,军队的薪水是用价值坚挺的金币发放的。相对于当时以一路贬值不已的“银币”(更准确的说法是镀银铜币)作为主要收入的普通市民,军队的薪酬相当稳定。
罗马军团(近卫军团除外)在日常需要承担大量繁重的修桥铺路、砍柴挖壕之类的土木工程。大多数士兵为了减轻此类劳动的强度,会经常对百夫长贿赂。在日常劳动中,也会经常被百夫长们鞭笞。普通士兵对百夫长乃至军团长的不满主要便由此而来。“第一公民”提比略执政时期,潘诺尼亚的三个军团和日耳曼的四个军团哗变的主要原因,就是莱茵河和多瑙河的土木劳动相当繁重;当然,禁卫军团和普通军团之间待遇的差距也是哗变爆发的另一个原因。此次哗变随后被提比略之子杜路苏斯和养子日耳曼尼库斯化解,士兵的部分要求得到了满足。
古罗马比较有名的军团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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