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大屠杀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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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大屠殺的受害者

纳粹大屠杀的受害者指那些因“种族”、“宗教信仰”、“政治立场”或“性别取向”而遭受纳粹德国政府大屠杀的受害者。

布痕瓦尔德集中营的囚犯(1945年4月16日)

其中除了犹太人外,纳粹德国的迫害对象还包括其他被他们视为“低劣、不良或危险的”群体,包括波兰人(其中有250万个波兰儿童被杀)和苏联人(尤其是战俘)、其他国家(除苏联和波兰之外)的斯拉夫人罗姆人(又称为吉卜赛人) 及其他非雅利安人的民族;还有残疾人士心理或精神疾患患者聋哑人士智力障碍人士[1],或是同性恋群体变性群体性少数者存在;政治对手如共产主义者社会民主主义者社会主义者;以及宗教上的异见人士,如耶和华见证人的成员。[2][3]在战争期间,纳粹德国共系统性地杀害了约600万犹太人及非犹太族的1100万人。纳粹大屠杀造成共1700万左右的人死亡。[4]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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