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所 (地方行政機關)箱館這三個裁判所實際上並未由新政府所掌控。 第一個設立的是1868年1月27日(舊曆)成立的大坂裁判所,到同年4月為止,共陸續成立了12個裁判所。 同年閏4月21日(舊曆),新政府頒布新的政治大綱政體書(日语:政体書),決定採用府藩縣三治制(日语:府藩県三治制),因此各裁判所也開始改設為府或縣。
北海道 (令制)渡島國 後志國 膽振國 日高國 石狩國 天鹽國 北見國 十勝國 釧路國 根室國 千島國 蝦夷地 北海道 道南十二館 蝦夷管領 和人地 松前藩 場所承包制(日语:场所請負制) 北前船(日语:北前船) 箱館奉行 天领 箱館裁判所(日语:箱館裁判所) 箱館府(日语:箱館府) 開拓使 三縣一局時代
開拓使館縣、札幌縣、根室縣三個縣。 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关多媒体资源:開拓使 松前藩:江戶時代領地位於北海道的藩,在廢藩置縣後改設為館縣,而後被併入青森縣。 箱館奉行:江戶時代曾兩度設立管理蝦夷地(今北海道)事務的機關。 箱館裁判所(日语:箱館裁判所):1868年曾短暫設立管理北海道的行政機關。 箱館
蝦夷共和國蝦夷共和國又稱為蝦夷政權、箱館政權,是1868年12月日本幕末時代由新選組和部分舊江戶幕府勢力在蝦夷地箱館(今北海道函館市)成立的政權,其立場是抵抗新的明治政府,亦為亞洲最早透過選舉制度組織政府的政權。 1868年4月,江戶無血開城,明治政府建立。幕府海軍副總裁榎本武揚帶領八艘軍艦北上蝦夷地,佔據箱館
遠國奉行良奉行、日光奉行、浦賀奉行、下田奉行、新潟奉行、箱館奉行、神奈川奉行、兵庫奉行之各奉行的總稱。伏見奉行由大名擔任,其他由旗本擔任。 老中之支配下,芙蓉間詰諸大夫役。役高依任地由1000石至2000石不等,也有支給役料者。 遠國奉行之管轄地稱為奉行知行所。慶應4年/明治元年(1868年)江戶幕府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