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央,是台湾彰化县溪湖镇的一个地名,位于该镇西部。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包括田中里、河东里不含南端及最北端一小部分,以及埔盐乡太平村东南端一小部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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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震福宫

历史

台湾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田中央地区为一街庄,称为“田中央庄”,隶属于二林上堡。该庄西北与浸水庄为邻,北与三省庄大突庄为邻,东与汴头庄为邻,东南边为西势厝庄,西南边及西边为涂仔仑庄挖仔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该庄隶属于彰化厅。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该庄编入“溪湖区”,隶属于彰化厅。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溪湖区改隶属于台中厅。1920年(大正九年),废厅、支厅、区、街庄(旧制)改设州、郡、街庄(新制)、大字,该庄改制为“田中央”大字,隶属于台中州员林郡溪湖庄[3]。1938年,溪湖庄升格为溪湖街。

战后溪湖街改制为溪湖镇,隶属于台中县,大字亦改制为里。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溪湖镇改隶属彰化县

聚落

本地区发展较早的聚落有田中央、斗门头、车店、竹头仔、外四块厝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图上已有记载[1]

交通

县道135甲线(河东路、二溪路二段、环河路二段)是埔盐乡卢厝至溪湖镇、田尾乡、埤头乡三界点鹿岛桥的道路,大致以北北西—南南东走向由本地区西北部凸出部分的北侧偏西入境后,绕大弯转西北西—东南东走向至县道148号路口,转西南与其共线一段路至环河路二段路口,转南南东独行后到达本地区西部边界地带并沿东螺溪北岸行一段路后出境。由该道路向北北西可前往三省西南部、三省与浸水交界地带、浸水中部、石埤脚、牛埔厝并止于其北部卢厝聚落东南侧的县道135号路口,向南南东可前往涂子仑东部、西势厝并止于其南部省道台19线东螺溪鹿岛桥北侧路口。[1][2][4]

县道148号(二溪路二段~一段)是王功至草屯的道路,大致西南—东北走向由本地区西部边界北侧入境后,经右侧县道135甲线路口后与其共线一段路,过义和一圳外四块厝桥后经左侧县道135甲线路口后独行并绕大弯转东微北,续行经本地区北部边界地带后于本地区北部边界东侧出境。由该道路向西南转西北西可前往二林北部、芳苑的王功等地,向东微北可前往溪湖市区、国道1号员林交流道、埔心、员林、芬园、草屯等地。[1][5]

乡道彰40线(北圣路)是水尾至田中央的道路,其东南侧端点位于本地区北部边界地带东侧的县道148号路口。由此向西北可前往大突西南部、三省并止于其西北部水尾聚落的乡道彰38-1线路口。[1][2][4]

乡道彰43线(北大路)是山寮至田中央的道路,其南侧端点位于本地区北部边界中央偏东的县道148号路口。由此向北北东可前往大突、顶寮并止于其北部偏西山寮聚落的县道135号路口。[1][2]

乡道彰132线(湖南路西侧延伸道路、田中央路二段、竹头子路)是溪湖至竹头仔的道路,其西南侧端点位于本地区西南部竹头子聚落西侧的义和一圳桥头。由此向东北蜿蜒绕过竹头子聚落北侧后转东微南,至田中央路二段路口转北北东,至湖南路西侧延伸道路路口转东再顺路转东南,至本地区东部边界地带的福德路路口转东北沿边界行一小段路后出境,可前往汴头并止于其东部的省道台19线路口。[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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