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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环境管理署(简称环管署)是中华民国环境部的所属机关,负责督导地方政府环保事项执行、垃圾处理设施(垃圾焚化厂、垃圾卫生掩埋场)、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环境卫生、环境执法与土壤及地下水水污染相关业务、督察违反环保法规事件之稽查等现场工作。另设有北、中、南三区环境管理中心。
环境部环境管理署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Environment(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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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环境管理署署徽 | |
基本信息 | |
所属部门 | 中华民国环境部 |
年度预算额 | 新台币42.5亿元(2024年度) |
授权法源 | 环境部组织法 环境部环境管理署组织法 |
主要官员 | |
署长 | 颜旭明 |
副署长 | 林左祥、 |
主任秘书 | 施胜钧 |
任命者 | 环境部部长 |
组织编制 | |
内部单位 | 4组、4室 |
附属机关 | 3中心 |
任务编组 | 1会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83年8月9日台湾省政府卫生处环境保护局 |
前身机关 |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境督察总队 |
联络信息 | |
地址 | ![]() 台中市南屯区黎明路二段497号(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至善楼) |
电话 | +886 4 2252-1718 |
网站 |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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