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货是20世纪初鸦片在中国的特殊称谓[1][2][3][4],属一种毒品。由于价值高、体积小、流通性好,1950年代前在中国可作为硬通货使用。
从中国工农红军时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在部分苏区开始收鸦片税,零星开始鸦片贸易。到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由中共官方主导鸦片种植与鸦片贸易,解决财政危机。国共内战时期,鸦片已经作为重要经费来源。中共建政以后,初期通过英属香港向世界出售鸦片与鸦片制品,获得外汇,虽然理论上英属香港并不允许鸦片贸易。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面禁毒后,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国营农场以“药用”为名种植罂粟,估计直到1980年代初终止大面积种植[5],中国药用罂粟集中到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种植[6][7]。
由于中国共产党公开宣称禁止吸食鸦片,故在其内部资料中,一般以“特货”、“特产”、“土产”、“土货”、“土特产”、“肥皂”为等代称鸦片[1],偶尔会因审核不严出现“鸦片”字样。一般可以根据代称货物的体积、价值、运输方式判断“土特产”、“特产”、“肥皂”是否为特货。
中共鸦片贸易主要是为了解决财政问题,一般实行比较严格的“对内禁止,对外销售“,这个制度是如何实施下去的,我们不得而知;但由于获利甚巨,即使没有文献,也可以确定出现过较多的鸦片内销情况。在鸦片横行的民国时代,中共鸦片是国统区的鸦片的重要来源之一。
红军时期
1928年7月4日,湘西南特委军委毛泽东向中共湖南省委报告,反对省委将红四军主力调离井冈山,陈述了6条理由,其中说道:“从经济上讲,四军人数如此之多,每日至节俭需要现洋七百元。湘南各县焚杀之余,经济破产、土豪打尽。朱部自二月抵耒阳时起即未能筹到一文,仅靠卖烟土吃饭。”[9]
《川陕苏维埃税务条例草案》中,第三条(甲)特种税第2点中提到“特货:开设特货馆者,每月照三等征收:头等2元,二等1元,三等5角。专门以贩卖特货为业,按每两抽5%。”[10]苏区税务局员工回忆中也多次记载收取特货税或特货馆税。[11]
1935年红四方面军主力撤离川陕苏区后,红军巴山游击队于1937年在川陕道上的龙神殿,铁炉坝设关卡收买路钱,对过往商队强制“有偿护送”,其中对特货按价值收取10%税金。[12]
邓小平、张云逸在右江苏区收取鸦片过境税,还派军队护送鸦片至南宁。红七军刚成立时,在百色扣留了10万两鸦片,并未销毁,而是采取收重税放行的方式,筹集了税款10余万,解决了根据地财政军需问题。[13]
陕北根据地早期的部队来源之一就是特货保运武装。1931年9月,红军晋西游击队第一大队由于山西省政府徐永昌围剿,无法在山西立足,西渡黄河来到陕西,在三边(定边、靖边、安边)一带打土豪、分财物。10月初,红军收编了2只保运队伍(鸦片贸易武装押运),改编为陕北支队,支队长阎红彦,副支队长吴岱峰,政治委员杨重远。[14]
1935年1月中央红军打下贵州遵义后,没收了军阀王家烈的十几万元的烟土与食盐,交由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充当准备金发行“苏维埃银行钞票”,在城中设立4个兑换点,并规定了卖烟土、食盐的方法:烟土、食盐等国家银行经手的物资,一律只收苏维埃银行钞票,以此筹集物资与军粮。[15]
抗日战争时期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后,国民政府改编红军,中共主要依靠国民政府提供给边区的每月六十万法币(2个师)军饷、苏联的经费以及海外募捐,依仗外援支撑财政。1941年皖南事变爆发后,国民政府完全切断对中共的援助,并实行封锁,中共中央财政陷入极度困难。而1940年开始,贺龙从大青山根据地向陕甘宁边区输送特货,缓解陕甘宁边区的财政困境。1941年12月31日,边区银行行长南汉宸亲自带稽私队到保安司令部军需处收缴了十三箱“肥皂”(特货),作为准备金,为1942年的财政打下了基础。尔后毛泽东向南汉宸确认了在陕甘宁边区开展官营特货贸易的经济策略。从1942年开始,中共中央财政获得极大改善,当年特货收入占到中共中央岁入的40%。后为平息物议,1943年陕甘宁边区逐步禁种,由晋绥边区作为主要特货种植区,并向陕甘宁中共中央输血。
在毛泽东1942年初确认中共官方主导特货贸易前,各“抗日根据地”已经将特货作为重要物资之一筹措军需,保障财政。晋冀鲁豫边区的鲁西区,1940年建立了特别组织,到敌占区用特货、黄金、白银购买枪支、弹药等,以供部队之需。[17]
1938年4月18日,新疆省政府财政厅厅长毛泽民为缓解陕甘边区的财政困难,曾请示中共中央,准备把新疆所存的16万两烟土在平津地区变卖,以筹措经费,缓解边区财政困难[18][19][20]。毛泽东于5月20日回信同意并由陈云操办:“请陈云同志替他办,财政事情第一要紧,不但那里好,将来也有助于我们,请陈抄办一份,送洛甫”。[19][20]
1940年春,大青山骑兵支队参谋长陈刚(原358旅715团3营营长)一次就从大青山带了4吨特货回延安,受到高度评价。[21]
原解放军炮兵政治部研究室主任梁劲秀回忆,八路军在归绥地区征收烟罚,每年夏季都可到四、五千两烟土,整个大青山地区的烟罚除了本地党政机关自用,还可以支援晋绥军区和延安中央。[22]
原晋西北军区供给部部长范子瑜回忆120师后勤时提到,120师在大青山根据地搞鸦片烟土,然后运到陕西跃州、同官一带的马栏镇、张村驿贩卖。3年中运了3次,1次就运1.5万两,卖了15万银元,“部队基本靠这个来解决困难”。1941年5月,范子瑜收完鸦片回来,适逢中共中央以军委总参谋长叶剑英和军委后勤部长叶季壮的名义,给贺龙,关向英发电报,提出以TNT换特货,后贺龙决定从运回的1.5万两鸦片中拿出1万两送到延安,没有要求交换条件。[23]
根据《南泥湾调查》,1942年特务团、九团、四支队来南泥湾“皆曾种地,但中心在种特产”[24]。在1942年各单位中底面积调查表中,八团种植1000亩,收烟300两,特务团收烟100两,警卫团收烟800两,炮兵团种植六百亩只出八十亩,收烟几十两。[25]“第一,贪多;第二缺乏经验,未好好的采访老百姓的意见,如炮兵团下种时,老百姓说太早,种了不出来,我们不听,结果六百亩只出了八十亩。其他是施肥割烟皆不熟悉……”。[25]
时任三五九旅九团九连连长,后长期担任南泥湾生产大队长的刘宝斋[26]所述,所在部队在南泥湾孟酒沟种大烟,用多余的粮食酿酒,烟酒贩到国统区卖钱,“为这事常同机关的打架。连队要挣钱,机关要收税。一次往河东贩卖烟土,货上了船,船帮上一圈端刺刀的战士,看谁敢挡……”。[27]
根据司马璐《中共历史的见证》,当时中共的地下工作中就包括向国统区推销南泥湾特产(鸦片),由贾拓夫主持。[28]
根据盛文采访所述,1947年胡宗南进攻延安,从陇东佯攻,主力从宜川北上延安,走多年未走小路奇袭。南泥湾的金盆湾是其中路线之一,国军参谋人员化妆为鸦片走私商人进入边区,“沿路贩卖西药和布料,归途带鸦片回来”,确认了路线通畅。[29]
国共内战时期
根据《山东解放区海关史料纵览》,国共内战后期,中共将国共内战时期种植的鸦片通过山东烟台等地销往香港。
中共建政以后
中共建政后,部分西方报纸,美国国会听证会报告[30]及国民党方面资料[31]表明,中共鸦片通过香港转销到西方。
国民党方面称,中国由农垦部统一生产经营鸦片,外贸部统一外销。[32]值得注意的是,原南泥湾屯垦并种植鸦片的359旅旅长王震一手创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北大荒开荒,并长期担任中国农垦部长一职。
根据中国情报人员陈发光回忆录[33][34][35],中共建政后,其由中共南方情报局处长王革菲(后任北京航空学院党委书记)指示,在香港与澳门推销特货,换取外汇,并掩护情报工作“从政治上起到麻醉敌人、削弱战斗力的作用,又换来外汇交上级统一开支,解决了情报经费困难”。后在“三反五反”运动中被清洗,定为“贩卖毒品罪”,并被多次关押收监。
根据插队知青与本地学生回忆录及部分中共公开资料,中共在20世纪60-80年代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3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37]的国营农场以药用为名,种植罂粟,代号“100号”[5]、“百号”[38]、“一百号”[39],据称是因为罂粟从种植到结果需要100天[39]。
百号种植一般由上级分配种植任务与种植面积到连队,由于鸦片割烟需要抢期,一般会组织知青与在校学生割烟。收割鸦片是两个人一组,一个人负责在前面割,一个人紧跟在后面收,遵循割烟传统迷信的让未结婚的女学生或女知青参与收割,据说会比一般人多割一些出来。回忆录中女知青或女生割烟的占多数。收割的鸦片由连队统一保管并上交。
由于与长期的禁烟宣传,各地知青们与学生普遍用“难忘”来形容割烟过程。割烟工序与过程描述,罂粟壳治病功效,做菜描述高度一致。
特货贸易的争论
在官营特货政策初期,很多老同志有意见,还有人向毛泽东写过长信。财政厅副厅长霍维德称,中共中央西北局的几位中共领导人,如高岗,是反对特货贸易的,“宁肯饿死,也不能做这个买卖”,认为陕北根据地坚持多年,条件比这还困难的时候都没有做这个买卖。毛泽东在接见南汉宸时,也表示,“关于经营土特产的事儿,许多同志都来反映意见,而且是相当尖锐的”。[40]
特货贸易的意义
特货贸易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共财政困难,对西北地方财政有决定性影响。如1949年年初西北财经办报告:“由于西北贫瘠,特货七、八年来向为西北支持财政,稳定金融,周转贸易的杠杆。一九四二年以来,凭藉着这种特种经营解决了财政经费的百分之七十上下,换入入口物资历年来供给了党政军百分之六十至八十以上,供给市场百分之四十至二十,银行外汇之绝大部分过去也依靠了它的出口换取,这些都相对地减轻了人民负担和支援了革命事业。在一九四八年,除华北援助之外,也还主要地是依靠它使我们渡过了财政困难的一年,如果现在忽尔停止了这种经营,则今后将用何种力量来周转贸易和支持金融,实为一很大困难问题”[41]。
共产党政权贩毒问题并非中共一家,朝鲜劳动党、越南共产党、缅甸共产党、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等共产党政权或武装,都在遇到财政困难时,将目光瞄准了毒品[42][43][44]。
特货相关轶事
- 黄克诚贪污案:庐山会议上,吴法宪突然揭发黄克诚不但是个“伪君子”,而且还是个“贪污犯”,称其贪污了“黄金万两”。吴法宪所指的是1946年,新四军三师进军东北时,黄克诚所携带的一批黄金、银元、烟土、钞票,是全师所有经费。而吴法宪在会议上列出了一些具体数字(据当代中国出版社《黄克诚传》记载:金子440余两,银洋21222元,鸦片42斤,还有各种钞票几亿元),称黄克诚把这些黄金白银从苏北带到东北,从东北带到热河,从热河又带到天津,从天津带到湖南,长期把持这个“经济摊子”。这批财务一直下落不明,应该进行追查。[45][46]
- 贺龙文革中被揭批为大烟贩子:文化大革命中,首都批斗三反分子贺龙联络站编写的揭批贺龙的材料,《打倒反党篡军大野心家贺龙》中有一段:“1945年……八月十七日《新华日报》刊登《农民将军贺龙》,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把土匪头子、马贩子、贩卖大烟的贺龙说成是‘耕种着自己的田地的农民’,把一次就背了五个老婆的土匪贺龙说成‘还没有结婚……’。”[47]
- 南汉宸文革中被揭批为大烟贩子:2006年南汉宸诞辰110周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现任领导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现任领导的关怀下”,《当代金融家》杂志2006年2期推出南汉宸纪念专栏,文章《传奇一生照汗青——南汉宸同志传略》中提到:“早对南汉宸怀恨在心的康生,和陈伯达勾结起来,给南汉宸扣上“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大烟贩子”等莫须有的罪名,妄图抹杀南汉宸立下的丰功伟绩。”[48]
特货口述历史
中共对特货的屏蔽
-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区财政经济史料编摘》第四编商业贸易中,特产专卖部分整章“从略”。
- 范子瑜回忆120师后勤补给中特货贸易部分被删除。
- 《热河解放区》中鸦片二字内容被□□替代。
- 2006年出版的《开国第一位央行行长——南汉宸》基本全盘继承1993年出版的《南汉宸传》,但是将与毛泽东长谈确认官营“土特产”一部分删除。
- 1949年11月12日《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查收毒品提出的几个意见函》中第一句“西北全部解放特货已无销路自应查禁”在《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1949年册中被删除。
- 《淮南抗日根据地财经史》将龚意农《忆淮南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工作》中与日军做军火生意与种植罂粟部分删除。
特货相关资料
- 《红太阳下的罂粟花:鸦片贸易与延安模式》,陈永发
- 《统筹与自给之间:中共陕甘宁边区的财经政策与金融、贸易体系》,陈耀煌
- 《晋西北抗日根据地的特货贸易》,岳谦厚
- 《抗战时期的货币战争》,林美莉
- 《试论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的特货》, 贾克佳
-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经济与财政》/《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史》(美国出版),侯天岚
- 《延安的经济“奇迹”》,张杰,财经文摘,2012年第10期
- 《延安时期的“特产”贸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洪振快,《炎黄春秋》2013年第8期
- 《“忻州鸦片档案” 红太阳下的罂粟花:1940年代边区鸦片经济》,高龙,网易真话,2013-07-18
- 《中共在延安做的什么特货生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看中国,2016-06-08
- 《苏俄在中国》,蒋介石
- 《延安内幕》,齐世杰,华严出版社,1943年
- 《陕北鸟瞰》,马季铃等,正义出版社,1941年
- 《无孔不入的中共毒化政策——陕北“红区”推行鸦片政策的铁证》,《忠报》,1947年第1期
- 《陕北匪区闻见实录》,曾问吾,《文化先锋》,1947年2-3期
- 《中共在陕北边区的经济措施》,曾问吾,《经济论衡周刊》,1947年12期
- 《中共统治区写真》,乐天,民主书局,1946年
- 《抗战胜利以来中共罪行纪要》,国防部新中国出版社资料室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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