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平权(英文︰SEN RIGHTS),于2013年成立,为香港慈善团体,目的旨在维护身心障碍者及特殊教育需要者之平等教育权利;确保他们的身心智潜能得以充分、全面发展;增进他们参与社会的能力;致力建构共融社会;并促进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之精神与实践。
Quick Facts 成立时间, 创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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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和推广关于特殊及融合教育的知识与资讯,包括全球各地的经验和范例。
- 提升障碍者、特殊教育需要者、教师、家长、相关专业人士及社会公众对于平等教育权的意识。
- 连系香港、地区乃至国际层面的障碍者及特殊教育需要的团体,建立交流网络,强化声音,倡议平等教育权。
- 监察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24条在香港的实践。
- 2013年4月,几位特殊教育需要者的家人走访台湾大学、立法院、家长组织,非常羡慕台湾已立法的《特殊教育法》,让有特殊需要的孩子和他们的家长都能安心地过活成长[1]。
- 回港后他们筹组成员,正式成立“特敎平权”这个团体,随即展开寻找盟友及法律顾问等工作。
- 2013年9月,“特敎平权”正式注册成立。
- 2014年1月,获得税务局认可成为慈善团体。
- 黄婉冰女士(前特殊学校校长)
- 张文倩女士(注册建筑师)
- 吴达明教授(法律学者)
- 莫美宁女士(听障学生权益会主席)
- 李鹂女士
提出立法、政策及教育改革建议,并通过研讨、教育、文化活动、出版及社会行动等,促进特教平权之目标。
- 2013年9月,副主席张文倩接受报章访问时表示,要让儿子马青脱离普通文化小学才能好好学习,她对香港学校不明白自闭症儿童的需要感到无奈。马青虽患有自闭症,但智力正常,却无法获特殊学校取录,只能在“正常”学校学习,但孩子固执及自我,老师上课时他会径自走到课室后面看书,又容易打架及吵闹。老师无法只迁就一名学生,结果当建筑师的她辞去工作,为儿子转校并每星期给予十小时治疗,儿子才能慢慢适应学习。她与几名特殊教育需要者的家长,于2013年4月走访台湾,了解当地的特殊教育法,他们希望香港能像台湾一样,能够照顾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2]。
- 2013年11月及12月,主席黄婉冰女士向香港立法会辖下的融合教育小组委员会提交有关香港融合教育政策的意见书,分别为“及早识别/介入与评估”[3]及“香港融合教育政策的意见”[4],向香港政府提供建议。
- 2014年4月,张文倩再次接受报章访问,表示儿子马青经过几次的自闭症诊断,专家指他患有自闭症。当时对这症状毫无认识的她感到晴天霹雳。她立即由全职工作转为兼职,希望能花多点时间于儿子身上,两年后更辞去工作,只为每天陪同儿子到不同机构接受训练,同时她参加很多家长课程,深入了解自闭症。根据报章报导,她现时是推动特殊教育需要孩子平等权利组织“特教平权”的副主席[5]。
- 2014年7月,张文倩亦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推行融合教育的投诉处理机制及现行融合教育制度为有精神问题学生提供的支援”[6]。
- 2014年11月,委员李鹂女士出席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举办“儿童议会”计划,与69位“儿童议员”就自行编写的三份议案进行讨论,亦参与答问环节,与儿童议员作意见交流[7]。
融而不合的教育?. 灼见名家. 2015-10-24 [2015-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