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意为不容于世,早晚必将付之一炬)是李贽最为著名且争议最大的一部书,是他反封建思想、政治、哲学、社会思想及耿介性格的集中体现。近来,更被评论界誉为“影响中国的百部书籍”之一。全书卷一、卷二为书答,卷三、卷四为杂述,卷五为读史,卷六为诗文。
万历十六年(1588年),62岁的李贽迁至龙潭湖芝佛上院,开始编辑此书。1590年在麻城刻印出版,大同巡抚梅国桢为之作序。梅国桢序:“宏甫快口直肠,目空一世,愤激过甚,不顾人有忤者;然犹虑人必忤,而托言于焚,亦可悲矣!”,但亦赞曰:“断管残沈,等于吉光片羽。”、“今焚后而宏甫之传乃愈广。然则此书之焚,其布之有火浣哉!”
李贽自知此书必遭非议,故在自序中就坦言:“……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则必欲杀之,言当焚而弃之……欲焚者,谓其逆人之耳也。”在给焦竑的《答焦漪园》中说:“《李氏焚书》,大抵多因缘语,忿激语,不比寻常套语”。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门人汪本轲辑录李贽遗文编成《续焚书》五卷。分《书汇》、《序汇》、《读史汇》、《杂著汇》、《诗汇》。其中《题孔子像于芝佛院》最为脍炙人口。
主旨
李贽反对迷信、反对盲从、反对对孔子的偶像崇拜。他在《答耿中丞》中说:“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夫孔子未尝教人之学孔子,而学孔子者务舍己而必以孔子为学,虽公亦必以为真可笑矣。”[1]
李贽强调尊重个性,要“合乎民情之所欲”。他认为“夫人之与已不相若也。有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无诸已矣,而望人之同无……于是有条教之繁,有刑法之施,而民日以多事矣。”所以他主张“因其政,不易其俗;顺其性,不拂其能。”[2]他还说:“不必矫情,不必违性,不必昧心,不必抑志。直心而动,是为真佛。”[3]
李贽更揭露和批判“假道学”。他认为道学家崇尚的所谓“经典”,是骗人的,“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藐”,并讽刺道学家“依仿陈言,规迹往事”,“瞻前虑后,左顾右盼”,这些人平日只会“打恭作揖,终日匡坐,同于泥塑”,一旦社会有变,“则面面相觑,绝无人色”。他批判道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虚假说教,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伦理表现在日常生活之中,而不在日常生活之外。他主张“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重视物质,赞同“泰州学派”的观点。他更斥责道学家是“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的衣冠禽兽,是“口谈道德而心存高官,志在巨富”的两面派、伪君子。
李贽在文论方面,有《童心说》、《杂说》、《忠义水浒传序》等,最重要有主张“童心说”。“童心者,真心也”。“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2]
影响
《焚书》的问世,直接把矛头指向了孔子,向几千年的神圣权威发起了挑战,猛烈抨击了宋明程朱理学,即刻引起当权道学家们的攻击,首当其冲者即是理学家、曾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刑部左侍郎、户部尚书的耿定向。耿立即写了《求儆书》,指责李贽的“异端”思想,称李贽使“后学承风步影,毒流万世之下”,把他和李贽的论战形容为“为天下人争所以异于禽兽者几杀界限耳”。接着耿的门徒、礼部右侍郎蔡弘甫抛出《焚书辩》,对李贽进行诽谤和诬隐。但正如梅国桢所言,争辩的结果,反倒益增李贽的声誉。
民间士人欢欣鼓舞,朱国桢《涌幢小品》提到“今日士风猖狂,实开于此。全不读‘四书’本经,而李氏《藏书》、《焚书》,人夹一册,以为奇货。”
禁毁
万历三十年(1602年)闰二月乙卯,东林党人、礼部给事中张问达上疏弹劾李贽,必欲将李贽置于死地而后快。《焚书》第一次遭禁毁:“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至清朝乾隆时,李贽的著作仍列入禁书目录。但,禁毁自禁毁,民间自流行。顾亭林《日知录》记载:“虽奉严旨,而其书行于人间自若也……士大夫多喜其书,往往收藏,至今未灭。”
注释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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