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简称清华法学院,是清华大学下属学院,始建于1929年。
历史沿革
1926年,已经于前一年增设大学部的清华学校成立政治学系,此时政治学系已开始开设法律课程。1928年清华学校改为大学,第二年正式设立法学院,下设政治学系和经济系,由陈岱孙担任院长。在1952年的院系调整中,清华大学法学院被并入北京大学,但图书馆的文法图书被校长蒋南翔截下,这也为以后清华文科的复建埋下了伏笔。
1980年代清华大学开始向综合性大学发展,并着手复建文科专业院系。1995年9月,恢复建立法律系,并于1999年4月复建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十年多来,已经发展成为中国一流的法学院。2019年3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因为批评言论,被撤销一切职务,禁止上课招生[1][2]。
现状
清华法学院有独立教学楼明理楼,并有法律图书馆。目前全职教师53人,其中教授27人,博士生导师24人,副教授21人,讲师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43人,80%以上的教师拥有在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的经历。在校学生1382人,其中本科生376人,研究生1006人。学院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与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东京大学、巴黎政治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国立政治大学等知名高校建立交换生协议。每学期都有国际知名学者开设短期课程。[3]
学位课程
目前清华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JM)和法学博士三个层次的课程。并有全英文授课的中国法LLM项目和清华天普法学硕士项目[4]。
历任院长
人物
百余年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和学习的知名学者有:钱端升、吴之椿、张奚若、莱特、胡道维、浦薛凤、萧公权、沈乃正、陈之迈、张奚若、龚祥瑞、陈体强、王造时、端木正、王铁崖、王保树、崔建远、张明楷、张卫平、王振民、许章润等。
- 胡海峰(法硕02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副部长,系最年轻地级市委书记和最年轻部委副部级官员。初中就读于北京景山学校, 高中就读于北京市第二中学,持北方交通大学BASc学位和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MS学位,2002年至2008年获得清华大学LLM-EMBA, 以及管理学博士学位, 从清华大学工物系、法学院、SEM经管学院, SPPM取得四个研究生学位。
明理楼
明理楼是法学院的院馆,其名取义“求真宏道,深明义理,伸张正义”[7]。,位于清华主楼前、公管学院南侧,建于1999年,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高五层。明理楼设计具有罗马风格,屋顶使用“方”、“圆”造型,代表法律公正、公平、严谨[8]。
明理楼是由香港中信富泰有限公司主席荣智健捐赠的,在明理楼主入口和南路口有荣智健父亲、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荣毅仁题写的楼名。[8]
注释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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