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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信托银行(Overseas Trust Bank,OTB)是香港一间已被收购的华资银行。海外信托银行在1955年由祖籍福建厦门的张明添、黄锡彬和曹耀等创立,于1972年10月在香港上市。
1979年,当时名为“多米尼加财务公司”的主席,福建商人叶桩龄与海外信托银行高层(包括海托主席黄长赞)达成协议,将其财务公司收到的美元支票售予海托,而银行高层容许该商人以支票轮套现。直到1982年,商人因为周转不灵,令支票轮崩溃。之后银行高层及商人遂串谋以虚假借贷,掩饰因支票轮造成的亏损。最后因亏损太大,无法再掩饰落去,结果海托面临结业边缘,也揭开了海外信托银行事件的序幕。
1985年6月6日,海外信托银行高层突然宣布,海外信托银行因为假账在1982至84年间引起严重资金周转不灵,及资不抵债而面临倒闭。当时的政府恐怕海外信托银行的倒闭会动摇市民及投资者对本地银行业的信心,下令海外信托银行暂时停业。同年6月7日,立法局召开特别会议,三读通过特别法例,由政府动用30亿元外汇基金接管海外信托银行,当时海外信托银行的坏帐高达8950万美元(即近7亿港元)。政府又随即委任新董事局入主海外信托银行。2日后,海托恢复正常营业。
政府在注资海托的同时,亦委派了皇家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及聘请专业会计师,彻查海外信托银行倒闭的原因。 警方其后发现案件涉及严重贪污和诈骗罪行,政府于是在1986年3月要求香港廉政公署联同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组成30人的联合专案小组,加上专业会计师,在湾仔的海外信托银行大厦6楼的海外信托银行总部银行高层办公室,展开长达14个月的深入调查,终搜集到足够证据成功将潜逃美国之叶桩龄及海托前主席黄长赞引渡回港受审,案件于1987年5月中审结,叶桩龄最后被判监8年,其他涉案人士则被判监2至6年不等,同年10月发生股灾,最终促成政府在89上半年成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该事件令该银行的创办人兼香港著名银行家曹耀先生的一生心血付诸流水,幸好其子曹家道先生在早期已离开该行,不受该事件牵涉。
1993年7月,政府以44.57亿港元出售于1985年6月接管的海外信托银行予国浩集团附属的道亨银行。
星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向香港的国浩集团收购了香港的道亨银行集团,包括旗下的道亨银行及海外信托银行。2003年7月21日,星展集团宣布道亨银行、海外信托银行及广安银行完成合并,并改名为星展银行(香港),海托这个名称从此就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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