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荷卢联盟,前称比荷卢经济联盟,中文中更经常称呼为荷比卢联盟,是由3个相邻的君主立宪西欧国家: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组成的联盟,为低地国。原名Benelux是一混成词,由三国的名称首2至3个字母所组成。覆盖面积74,102平方公里,人口约2860万人。
历史沿革
1944年,二战将近尾声,三国流亡政府于伦敦签署“比荷卢三国关税同盟协议”,并于二战后的1947年正式生效。1960年,比荷卢经济联盟取代了关税同盟。其实,早在1921年,比卢两国已组成比卢经济联盟(现时仍存在),是为三国经济联盟的前身。
比荷卢三国关税同盟之组成,促进了欧洲联盟的成立。欧盟的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建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及1957年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比荷卢三国均为成员,其余成员为西德、法国和意大利。根据罗马条约第306条:“若条约未能达致比卢或比荷卢地区联盟存在和完成的目标,则此等目标不应受条约所妨碍。”此条文在欧盟宪法中原封不动(参见第IV-441条)。
1955年,比荷卢议会成立。此跨国会的议事组织的成员中,21名来自荷兰国会、21名来自比利时联邦议会、7名来自卢森堡众议院。
比荷卢三国经济联盟的条约于1958年签署,并于1960年生效,旨在促进人员、资金、服务及货品在三国间自由流动。联盟的秘书处位于布鲁塞尔,部长议会负责统一三国的法律,但相关法律只适用于联盟的层面,不适用于本国国内,三国亦签署了大量条约,牵涉到各项事务。
1965年,成立比荷卢法院的条约签署,并于1975年生效,法院的法官来自三国的最高法院,确保统一执行联盟的法律条文,此法院位于布鲁塞尔。比荷卢三国经济联盟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较为活跃,三国成立了比荷卢商标办事处和比荷卢设计办事处,均位于海牙。2005年,三国签署了成立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并于2006年9月1日取代了上述两个办事处。
成立联盟的条约在2010年期满,新的法律框架预料会取代旧的条约,以反映自1950年代以来,三国国内及欧洲地区的转变。荷兰语和法语是比荷卢三国经济联盟及其组织的官方语言,在2720万的人口中,有83%(2250万人)说荷兰语,17%(470万人)说法语,虽然德语不是官方语言,但比利时和卢森堡本身均视德语为其官方语言之一,其中比利时的德语文化区位于比利时东部,首府为奥伊彭。
2008年6月17日,新的法律框架被签署以取代原先联盟的条约。新的条约,即《修订成立比荷卢三国经济联盟条约》(the Treaty revising the Treaty establishing the Benelux Economic Union),不设置效用期限,并且将比荷卢三国经济联盟(Benelux Economic Union)改为比荷卢联盟(Benelux Union)以反映这一联盟更广泛的合作领域。[7]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外部链接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