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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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琳(1600年—1651年),字完之,号雍来顺天府上林苑监籍,山东济南府新城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顺天乡试第八名举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三甲第六十四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改翰林院庶吉士,同年丁忧。服阕,七年(1627年)授检讨,充经筵讲官[1],同年四月在蕃育署为魏忠贤建生祠,崇祯元年(1628年)养病,二年(1629年)京察,削籍为民[2]

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李若琳与冯铨孙之獬等,率先剃发[3],起为左春坊左庶子,同年升詹事府少詹事,兼国子监祭酒,同年十一月裁撤詹事府,改翰林院侍读学士,仍兼国子监祭酒。顺治二年(1645年)正月奏请更定孔子神牌[4],恢复元朝制度,称“大成至圣文宣王”,下礼部议,定称“大成至圣先师”。同年迁礼部左侍郎,五年(1648年)升礼部尚书,六年(1649年)加太子太保,七年(1650年)十二月多尔衮逝世,八年(1651年)顺治帝开始审定各部汉官,大学士冯铨被勒令致仕,李若琳因与冯铨“交结亲密,朋比为奸”,削籍为民,永不叙用,同年卒[5][6]

事迹

清朝入关以来,汉官逐渐形成南北二党。北党以冯铨为首。顺治二年(1645年)八月,给事中许作梅庄宪祖杜立德、御史王守履桑芸李森先罗国士邓胤槐吴达等交章论劾时任弘文院大学士冯铨、礼部左侍郎孙之獬、礼部左侍郎李若琳,称冯铨为魏忠贤党羽,李若琳是冯铨党羽,“庸懦无行”。摄政王多尔衮在重华殿斥责科道各官仍不改明末党同伐异陋习,并赞赏冯铨、孙之獬、李若琳率先剃发之事[3]

家族

曾祖李议;祖父李镇宁,赠武略将军;父李世政,锦衣卫理刑千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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