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四特征是指基督徒的团体——教会的4个特征或要素,分别是唯一、神圣、大公及使徒所传,出自381年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的尼西亚信经。信经中的表述为“我信唯一、神圣、大公、使徒所传的教会”。多数基督教宗派在礼仪上都会诵读尼西亚信经及教会四特征的表述。
四个特征
“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 ”[1]“一”描述基督身体的单一。信经的内容讲及耶稣的追随者因为他们的信仰在一个神和一个主中联合。教会是独一的,因为教会的成员都在耶稣中联合起来。《约翰福音》第17章第20节至第23节参记载,耶稣为基督徒的合一祷告,因为这样可以令世人知道祂是神差遣的。
“神圣”即是说“神为了祂的缘故把它分别开来”。它不表示教会成员无罪,他不是说教会不会犯罪。教会神圣因为它是属于基督的。《马太福音》第16章第19节参中说耶稣为了他对世界的救赎和圣化而建立教会,所以基督徒因为基督的神圣而视教会为神圣。[2]
在《尼西亚信经》将教会描述为“完全的”之前,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发表《萨洛尼卡敕令》,将这个字眼的应用限制于遵守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教导的人。只有他们才获准被称为“完全的基督徒”,其他人被称为异端。[3]
“完全”(希腊语:καθολικός)源自词根κατά,“至于,关于”,和ὅλος,“完全,全部”,本意为“完全的,没有缺失的”。[4]“完全的教会”这一神学概念的本意是,基督的教会拥有着完全的真理,在神里面没有任何缺点或谬误。希腊语:Καθολικός一词进入拉丁语和英语后,意义由“完全”转变为“普世”。汉译“大公”取“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中的“公”,义为,基督的教会是普世的、一般的、大众的、所有人的教会,而不是属于某个特定地域、种族、阶级或宗派的。这一特征表示基督教的完整性和完全性。
新教徒相信教会包括所有宗派的基督徒,纵使他们各有不同的教义、信念、习惯和对社会的观点。[5][6]相反,罗马天主教会和正教会把地域上的普世性和真正信仰的完整性分别开来,不论他们接受与否:
上述大使命的“万民”表示普世性。
“使徒所传”表示教会的根源和信养源自于耶稣的使徒[7]。教会相信教会的教导是从使徒传下来的,不只是在早期教会,而是在历史流传。正教会和天主教会各自声称他们的教会就是真正的教会,虽然他们相信双方的神职人员都有使徒传承。他们和东方正统教会和东方教会都相信他们各自的主教的权威来自使徒的按手礼。另一方面,新教徒认为使徒的连续性以文字流传,正如Milne所说:“一个教会是使徒所传的,如果它在习惯中承认使徒经文的无上权威。”[8]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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