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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举能,大紫荆勋贤(英语:Andrew Cheung Kui-nung,1961年9月24日—),现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港版国安法指定法官。他曾任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及原讼法庭法官等职。2018年,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任命他成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接替退休、转任非常任法官的邓桢,同年10月25日就职。2020年3月24日,张举能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受提名,委任为下一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同年6月18日立法会通过任命张举能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决议案,任命并于2021年起生效。
The Honourable Chief Justice 张举能 Andrew Cheung Kui-nung 首席法官 GB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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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21年1月11日 | |
指定 | 林郑月娥(行政长官) |
前任 | 马道立 |
香港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 |
任期 2018年10月25日—2021年1月10日 | |
指定 | 林郑月娥(行政长官) |
前任 | 邓桢 |
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 |
任期 2011年6月20日—2018年10月24日 | |
指定 | 曾荫权(行政长官) |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 |
任期 2003年—2011年 | |
区域法院法官 | |
任期 2001年—2003年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英属香港 | 1961年9月24日
籍贯 | 湖南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母校 | 英华书院 香港大学 哈佛法学院 |
专业 | 法官 |
宗教信仰 | 基督教[1] |
获奖 | |
张举能于1961年在香港出生,在香港接受教育,毕业于英华书院,及后分别于1983年及1984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并于1985年在美国哈佛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
张举能于1985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1995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取得讼辩人及律师的资格。
张举能是资深大律师冯华健的徒弟,也曾跟资深大律师兼前香港立法会议员余若薇“学师”半年[3]。余若薇指张第一天学师已令她留下深刻印象:“我给一叠文件他看,之后问他意见,当时他已即时说有3点可以回应,令我有点惊讶,他做事快速且有条理,与一般徒弟第一日‘蒙查查’很不同”[4]。
张举能法官自1986年起在香港私人执业,直至2001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区域法院法官。他于2001年12月开始担任高等法院暂委法官,并于2003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在这段期间,张举能主要负责遗产案,著名歌手梅艳芳的遗产案就由他主审。他亦曾审理龚如心遗产争夺事件[6]。张举能亦曾审理多宗极具争议的人权及司法复核案件,计有社会福利署要求申领综援人士必须“过去一年连续居港”的司法复核,他认为有关限制属歧视、违反《香港基本法》及人权法;另一宗是天主教香港教区就《校本条例》提出的司法复核,案件原审时由他审理,他当时判教天主教香港教区败诉,上诉庭后来维持原判;他也处理过关于变性人结婚的案件。
时任行政长官曾荫权于2011年4月11日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高院原讼法庭法官张举能为高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获委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也成为上诉法庭庭长,统领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作为上诉庭庭长,他处理过多宗涉及宪法争议的案件,包括外佣居港权案、游蕙祯及梁颂恒的宣誓DQ案件等。
2018年3月21日,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接替转任非常任法官的邓桢。[7]
张是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及林肯法律学院名誉管理委员[8]。
2020年3月24日,张举能获委任为下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接替2021年退休的马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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