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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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简称:康文署,英语:Leisure and Cultural Services Department,缩写:LCSD),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辖下的部门,专责统筹香港的康乐体育及文化艺术有关的活动和服务。截至2022年3月31日,康文署人手编制为10,431个职位,是职员人数最多的政府部门之一[2],实际员额约为9,600名公务员[3]。署长由首长级甲级政务官担任,职级为首长级薪级第6点(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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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85年4月1日以前,布政司署设有市政事务署、康乐文化署以及康乐体育事务处。其中康乐文化署是由布政司署民政科康乐文化组升级而成[4]。1985年4月1日起,上述三个部门重组为市政总署以及区域市政总署,继续作为市政局的执行部门,而布政司署则成立文康市政科管辖两个市政总署。
1999年12月2日香港立法会通过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提出的《提供巿政服务(重组)条例草案》,废除两个民选的香港市政局、区域市政局[5],当时两个市政局有自主财政实权及土地使用权[6][7][8],董建华用推行“市政服务改革”为由而将两个市政局一并解散;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则解散并重组为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并接管原由民政事务局、两市政总署、康体发展局和影视处部分工作。
康文署成立初期,以“凝聚新动力,文康展新姿”作为形象标语。原本是民政事务局辖下的政府部门,直到2022年决策局重组后,由文化体育及旅游局接管。
职责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香港所有公共康乐体育及文化艺术有关的设施,包括博物馆、公园、图书馆、泳滩、游泳池、体育馆、运动场、健身室、大会堂及文娱中心及法定古迹(2019年法定古迹改为发展局管理)等。此外,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亦会举办很多收费免费的康乐及文化活动供市民参与,康乐方面有一年一度的香港花卉展览、普及健体运动、先进运动会、体育培训计划、社区体育兴趣班等;文化活动方面有香港最大型的中秋、元宵彩灯会、新年倒数嘉年华以及各主题艺术节等。
音乐事务处[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前身为“音乐事务统筹处”,简称“音统处”,成立于1977年10月,隶属教育司署以及教育署。宗旨是通过器乐训练、乐团训练和各类音乐活动,提高市民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对音乐的认识和欣赏能力,从而拓展新一代的音乐会观众。),于2000年1月1日起改为隶属康文署。
历任首长
总部
车辆
轶事
批评
康文署所订立的规则被指过时及过严,管理文化僵硬,一切以禁止为先并有严格的规管,依据的法例不单过时,而且令使用人士有犯法的机会。如在公共图书馆内外范围禁止拍摄、未获得图书馆长准许,不可在图书馆聆听区或观看区内听多于一张唱片或一首乐曲,或重复聆听任何唱片或乐曲。在《游乐场地规例》中,被律师指部分法律是将英国法例“搬字过纸”、在任何游乐场地内各处步行、奔跑、站立、坐下或躺卧,衣着方面欠恰当,亦是违反规例。[10]有市民认为香港休憩空间缺乏自由。[11]
2002年,有记者在维多利亚公园替游人拍照遭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票控,罚款250元。[12]在2008年,有记者在香港文化中心拍照被场地管理员阻止。[13]2013年,有市民在康文署辖下运动场拍团体照期间,被保安员阻止。[14]
2016年1月,有人在建筑设计获得海外殊荣的屏山天水围公共图书馆天台花园拍摄街外风景亦被阻止。而馆内亦太多禁止摄影的告示及保安员监管过于严密,引起市民争议,认为图书馆无需禁止拍摄。唯康文署以“保障隐私及防止滋扰”为由拒绝开放公众拍摄权。[15][16]
近年有市民在康文署公园和泳滩使用“即开账篷”,放置个人物品及“遮阴”,不过被保安阻止。[17]
2015年中秋,大批市民涌往维园赏月,有在读者在草地玩灯笼蜡烛时被保安阻止,声称康文署规定不能点多于4支蜡烛,并要求他们立即吹熄蜡烛,保安才肯离去。康文署发言人称,没有规定市民燃点蜡烛数量的上限。[18]
2017年中秋,独立记者苏美智朋友的家长带孩子拿着燃起烛光的灯笼到公园赏月,却被管理员要求熄灭烛光,否则不可进入公园。[19]
2016年,康文署辖下的中山纪念公园及鲗鱼涌公园加设奇怪规矩,包括“禁止球类活动”、“保持环境清静,请降低声浪”、“为免造成滋扰,请把声浪降低,多谢合作”,令游人大感无奈,而且不合理。康文署表示为确保公众人士在康乐场地内安全及有秩序地进行的活动,不会对其他场地使用者造成危害、滋扰和妨碍,会因应实际环境、公众人士的使用情况等因素,在场地设置告示板或张贴告示,提醒市民。[20]
2016年6月,本港步操乐团“珀珈斯乐团”获邀参加步操乐队界的奥斯卡-国际鼓号联盟 (DCI),不过在无场地操练下,到荃湾西附近篮球场及天桥底练习被康文署人员驱赶,职员坚持“篮球场只可打篮球 足球场只可踢足球”。乐团联络康文署,唯署方未有回应。[21]
2017年3月,有游人在马鞍山海滨长廊靠近树荫的位置跳绳,但遭管理员以不甚礼貌的态度阻止,批评海滨长廊的活动愈来愈单一。康文署回复时表示“康乐场地主要供市民作休憩及康乐用途,只要有关活动不会对其他场地使用者造成滋扰或影响,包括跳绳是欢迎。但市民在场地内进行的活动对其他使用者造成滋扰或影响,职员或外判承办商的护卫员会作出劝喻。”[22]
2023年夏天,旅游事务署主办“艺游未尽.荃湾”,西楼角花园设置了艺术品“七彩棱珑”。虽然美国艺术家Craig及英国艺术家Karl强调该艺术品是“希望大家亲历其境和容许大家接触”,而主办方及康文署均表示欢迎大家随便使用,但有市民坐于艺术装置后,有保安立即上前“大喝”并驱赶,并指出坐烂需要赔钱。网民批评目前香港的保安穿起制服就自以为是和拥有大权。[23]
近年,由于政府不断将部门工作外判,并多次计划将救生服务判出,加上现时救生员编制存有严重问题,现时编制上只得1600多人,因而惹起救生员反感,工作压力大增,引发多次救生员工潮罢工事件。[24]其中2004年8月6日有近八成康文署救生员罢工,[25]
2005年8月1日参与罢工救生员约千人,工会称约有六成救生员参与。[26]
2005年8月1日其中一次罢工后,康文署引用《公务员事务条例》,指救生员不得以劳资纠纷为借口擅离工作岗位。工会认为此举有打压员工参与工业行动之嫌及质疑署方做法已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国际劳工公约。[27]
2016年3月,康文署斥资主办、剧团“糊涂戏班”制作的舞台剧《恶童日记第三部曲之第三谎言》,场刊内个人简历中,艺术行政主任兼执行监制罗淑燕毕业于“国立台北艺术大学”的“国立”字眼,被康文署职员口头要求删改,改为以英文 “Taipei National University of Arts”也不获批准,惹起轩然大波,并损害台港关系。[28]
由国立台北大学、国立政治大学、淡江大学、世新大学等15间台湾大学的香港校友会,所组成的台湾各大学香港校友会总会发表声明谴责康文署,指事件涉及本港数万名在台毕业校友尊严权益,对康文署以“莫须有”之意识形态,强迫删改校名,批评做法是“荒谬又可怕的政治审查”,予以严厉谴责。[29]
中大的学生谈到本案,澄清所谓的一中指的是中华民国,康文署对相关的争议至今仍避不回应,[30][31]由于香港人对中国内地的不满情绪高涨,事件引起不少香港市民的关注,其中香港各大讨论区则用内地演员“张国立”、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主席“李国章”的名字来仿效康文署职员的做法,借此讽刺康文署“亲中”、“奶共”。[32]

2017年1月,康文署耗资158万元在港铁香港站及中环站的行人通道的墙身贴上了介绍“故宫全接触”广告,宣传极具争议性的“西九故宫博物馆”计划,引起网民批评政府浪费公帑。其后成为市民拍照和作行为艺术表达不满的“景点”,包括在行人输送带上贴上至少10张坦克车贴纸。[33]支联会于1月10日发起“八九民运全接触”活动,在该处举行六四悼念。[34]
删除“中华民国纪年”事件
2017年5月,康文署辖下部门音乐事务处举行40周年展览,但被发现引用《华侨日报》及《工商日报》剪报时,删走“报眉”上的“中华民国六十六年”字眼。被多名历史学者及立法会议员斥责。[35]康文署事后解释,更改是为板面设计,承认裁走“中华民国六十六年”做法,未充分尊重历史文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就事件表示歉意。[36]
2017年6月6日,康文署因接获相关政府部门转介市民投诉,其后大埔树木组树队乱修剪大埔运头角“鹭鸟林”,造成11只雏鸟死,10只受重伤,已送往嘉道理农场治理。同日晚上,康文署就事件向公众致歉。香港自然生态论坛及生态教育及资源中心等团体对事件感到极之诧异及震惊。有团体在网上发起联署,强烈谴责及要求康文署交代杀鸟事件,到6月7日下午已有2400人签名支持。[37]而最后事件造成30只鹭鸟死伤,康文署亦没有按照原定日期提交报告。[38]最后报告同年12月初公布,指修树人员修树方法不当、表现不达标及监督不足,并未能运用常识避免不幸事件发生。报告亦指会对有关修树人员采取纪律行动,但没有交代行动内容,律政司建议不提出检控。 [39]
2018年6月,由康文署管理的公共图书馆所举办的香港文学创作奖得奖者李嘉仪,翻阅2016年获奖文集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得奖散文作品《雪落》被修改,不包括标点符号在内至少有八个改动。及后多名得奖者一同表示他们的作品亦被修改,例如把“八、九年前,2012是遥远的未来”改为“八、九年前,2012是遥远的过去”等,使意思与原文不符。而图书馆馆长则向各得奖者致歉及承认编辑工作不理想,但未有解释为何出现是次风波,康文署则表示考虑重印该文集[40]。
2019年12月,警方和康文署在未有事先通知无家者下,在通州街公园进行清场,并将他们的物品,包括床褥、衣物等家当弃置到垃圾站。其后9人向小额钱债审裁处索偿,金额介乎2000至13,290元。到2022年3月28日,法院裁定康文署败诉,须向每名申索者象征式赔偿100元,双方须各自承担讼费。而事件中14人在历时1年9月个月的索赔的过程,有2人已离世、3人失联。协助无家者的社协干事吴卫东指虽然100元赔偿具象征意义,但同时认为做法并不合理,批评政府对无家者政策并不友善。[41]
2022年12月,代表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的立法会议员霍启刚,在立法会质询政府会否放宽现时“限制16岁以下青少年于晚上8时至早上10时进入桌球室”的规定,令桌球运动不被“妖魔化”,不过康文署表示为保障“心智未成熟”的16岁以下青少年和避免“影响学业导致不良影响”,不会放宽限制。桌球手傅家俊认为政府想法与目前世界的价值观不符下,会对推动桌球运动造成负面影响。[42]
2024年1月,香港戏剧协会于社交平台表示接获康文署口头知会,未能为今年第32届香港舞台剧颁奖礼提供或赞助场地。[43]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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