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梦周(1883年11月20日—1929年3月18日),号肖崖,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沙田乡人,与何叔衡、王凌波、谢觉哉三人一同被人们尊称为“宁乡四髯”。[1][2]
生平
1883年11月20日,姜梦周出生在宁乡县沙田乡五里堆罩鼓冲的一个教师家庭。12岁开始先后随父亲读书,18岁时转投李藕苏在宁乡县开办的小金陀馆读私塾8年,与同馆的谢觉哉、王凌波、何叔衡结为好友。[2]
1907年秋,姜梦周考入长沙宁乡驻省中学。[1]在校以“豪侠”著称。[1]20岁时,沙田乡姓岳的一个地主诬蔑农民姜洪辉偷窃其财产,且将他毒打致死,姜梦周替其家属出面打官司,两年时间从县里打到省城,最终胜诉。
1910年4月,长沙爆发抢米风潮,姜梦周第一个剪掉辫子,以单杠铁捧为武器,领导了参加捣毁米店的斗争。
1911年5月间,姜梦周因参加保路运动而被捕入狱,辛亥革命爆发后释放。[1]出狱后,姜梦周立加入学生军,开赴武昌前线作战。在武汉保卫战中,因左腿负伤回到家乡治疗。
1912年春,姜梦周受聘到云山学校任国文兼历史教员,和何叔衡、谢觉哉等进行教学改革。[1]
1914年,姜梦周任云山学校校长,遵照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改革教育的有关规定,改学堂为学校,和谢觉哉等人毁掉“孝悌忠信”横匾,打破传统思想束缚,拟定了“务勤崇朴,尽忠尚公”的新校训,废止跪拜孔子,禁止尊孔读经,取之以西学,地理、历史和自然科学。[1]
1915年,袁世凯同日本帝国主义签订“二十一条”时,姜梦周组织师生分赴横市、黄材、五里堆、双凫铺、老粮仓等地,开展爱国宣传运动,声讨袁世凯的卖国罪行。
1919年,姜梦周应县劝学所所长张干清聘请,任宁乡县劝学员。
1920年9月,毛泽东等创办了长沙文化书社,姜梦周随即和朱剑凡、萧淑沩在1921年3月28日于劝学所创办了文化书社。
1922年,何叔衡介绍姜梦周进入湖南自修大学学习和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湖南入党的第十九名”。[1][2]
1923年,姜梦周任湘江中学管理员。
1923年11月,军阀赵恒惕关闭了湖南自修大学,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旋即创建了湘江学校。姜梦周任职管理员,被誉为“湖南革命的先锋”。
1925年暑假,湘江学校因为债务而维艰,姜梦周四处奔走,筹措经费,扭转了学校倒闭的局面。
“马日事变”时期,姜梦周在宁乡县为“宁觉”支部筹措活动经费,后因为受到通缉改名换姓在益阳市达人工厂做工,开展地下工作。[3]
1928年10月15日,姜梦周在宁乡县城被叛徒诱捕,囚禁于长沙皇仑后街陆军监狱。[3]
1929年3月18日,湖南省政府以“湖南青年共产党员均是姜梦周的学生,名声太大,决不能开释”为理由准备枪毙他,姜梦周在长沙浏阳门外识字岭就义,终年46岁。[3][2]
思想
姜梦周所处的时代是新文化运动时期,故而他的思想开放,不因循守旧,他在任职宁乡县劝学员时期,提出了五条纲领。
参考文献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