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契约(韩语:노예계약)是韩国流行音乐艺人以及他们的经纪代理所签署的一种长期的,通常是不公平的协议。[1][2]

环境

有抱负的K-pop偶像被称为“练习生”,当练习生年龄在十多岁时,与娱乐公司签订合同。[3] 按照韩国娱乐法律协会前负责人的说法,一间公司可能需要十年的时间来培养受训人员,并在舞台上登场。[2] [3][4] 练习生和K-pop偶像都经常在宿舍生活,他们的管理机构控制着他们的饮食、生活等。在大多数合同下,练习生和K-pop偶像都被要求给管理机构支付歌舞课程费用、衣柜费用、生活费用等。 因此,K-pop偶像可能没有大的利润。[1]

2008年,男团TVXQ当中的三个成员将其经纪公司SM Entertainment告上法庭。[1][2],声称经纪公司的13年合同太长、限制性过大,且几乎没有从他们的成功当中得到利润。次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制定了将娱乐合同限制为七年的规则。[5]2017年,KFTC再次限制娱乐合同。

惩戒

2002年7月18日,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针对演艺经纪公司之间的不平等条约以及恶性竞争做出惩戒与评估,表示在大部分艺人专属合约书中,艺人只有义务条款,没有权利条款(包括赔偿损失权、赔偿请求权、转让合约、合约解释等条款),对艺人单方面不利。裁定SM娱乐滥用职权,进行与通常惯例不同的不当交易形式。由于SM娱乐过分损害艺人权益,应赔偿给安胜浩三倍合约金、三倍总投资额(唱片制作费用及各种费用)、三倍的剩余合约期间预期利润,以及额外的五千万韩元罚金。赔偿给文熙俊五倍合约金、五倍总投资额(唱片制作费用及各种费用)、三倍的剩余合约期间预期利润,以及额外的一亿韩元罚金[6][7]。调查结果还显示SM娱乐有违反股票市场法律规定的嫌疑,滥用股权影响力控制电视台。同时,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下令全国各电影制片公司、唱片公司和演艺经纪公司主动向检察机构坦白以往的不法行为,若发现心存侥幸、企图隐瞒者将会面临公检机构刑事诉讼的惩戒[8]

但是SM娱乐提出了取消命令诉讼,辩驳合约是考量到投资风险[9]。2004年4月,首尔高等法院在“奴隶契约”的相关案件上,认为投资风险必须由投资者承担,判决SM娱乐败诉。首尔高等法院特别搜查部表示:“SM娱乐知道合约是对练习生不利的,公司可以决定交易条件和是否终止合约,因此处于优越地位,这是不公平的交易”[10]

其他奴隶契约诉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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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
原告 被告 结果 ∕ 诉讼进度
B.A.P TS Entertainment 和解
本月少女 Block Berry Creative 诉讼中[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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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原告 被告 结果 ∕ 诉讼进度
李昇基 HOOK Entertainment 诉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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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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