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称义拉丁语Sola fide,或称作唯独信心唯独因信称义),是路德宗教会和整个基督新教信仰的核心思想,“因信”意为凭借“信心”,“称义”意为“被上帝判为无罪”[1][2][3]。“因信称义”是指一个罪人得拯救,唯独是出于上帝的恩典礼物)、单单藉信心耶稣基督而不是依赖个人的行为[4][5],这有别于罗马天主教东正教认为人要蒙恩得救除信心外,亦必须加上足够的善功补赎之教义[6][7]

概念

称义”中的“”指上帝的正义、无罪[8]。根据基督教原罪”理论,人的原罪让人不能达到正义,而必须靠着上帝及圣子耶稣的恩典从罪恶中被救赎中世纪罗马教廷强调通过“善行”、“圣功”来得到称义,而宗教改革提出了“唯独因信称义”的口号,即通过信仰而不是善行来得到称义。

圣经相关章节

用来支持此主张之经节: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 《创世记》第15章第6节 [9]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 《罗马书》第1章第16节至第17节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 《罗马书》第3章第23节至第27节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 《罗马书》第4章第1节至第5节 [10]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 《罗马书》第5章第1节至第2节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 《以弗所书》第2章第8节至第9节 [11]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 《加拉太书》第3章第1节至第7节

宗教改革

新教对“因信称义”概念的坚持,源于神学家兼天主教神父马丁·路德教廷贩卖赎罪券活动的挑战,赎罪券后来也成为宗教改革的导火线。[12]

其实,路德自1505年进入修道院之后,便经历信仰、灵性上很大的挣扎,“自觉罪孽深重,无法得到上帝的喜悦”。[13]直至他在威登堡大学教授圣经,从钻研《罗马书》第一章17节“义人必因信得生”中,深深领会到罪人不能靠自己的努力去换取上帝的拯救,而且靠赖上帝的“恩典”。[14]学者认为,从那一刻开始,路德才得到心灵上的释放。[15]

16世纪初,赎罪券盛行并出现滥发情况,[16]天主教教宗宣布任何人购买赎罪券即可获得赦罪和拯救。路德坚持教宗的立场明显违反《圣经》真理,认为这与上帝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中的启示有很大出入。[17]1517年10月31日,路德以拉丁文撰写《关于赎罪券意义与效果之见解》(俗称《九十五条论纲》),并张贴于威登堡城堡教堂的门上,望能引起学术界及教会领袖的关注和讨论。路德此举掀起影响深远的宗教改革运动。1520年6月15日,教宗发布诏书,宣告路德为异端。1521年1月3日,教廷正式将路德逐出天主教会。4月中,路德在神圣罗马帝国沃木斯议会中受审,当时他坚持除非以圣经证明他有错,否则拒绝撤回主张。4月20日,神圣罗马皇帝查理五世宣布路德为“异端者”,一个月后更联同国会向路德下通缉令。萨克森选侯腓特烈三世随即安排路德在瓦尔特堡的城堡中避难。避难期间,路德为了让平民百姓也能阅读上帝的说话,致力用浅白易明的德文翻译原文圣经。1530年,教宗威胁用武力镇压支持路德的信徒,路德派(即后来的路德宗)从此被逼脱离天主教会。[18]

唯独信心

早年的路德,为了与神和好,穷究罗马天主教教义中一切有关称义的资料,包括斋戒祷告和自我惩罚在内,可是仍然一无所获。后来,他一次复一次的阅读《诗篇》和保罗书信。最后他心安理得地断定,人得以在上帝面前称义不在乎个人的功绩、善工或所作的赎罪安排, 即人唯独藉着信心才能称义。[12]

“唯独”一词

路德将《罗马书第3章第28节译成德文时把“唯独”一词加在“信”一字之前[注 1],希望以“唯独”突出罗马书所指,一个人得救“完全排除”行为[20][21][22]。宗教改革开展后,天主教特伦托会议曾指控“唯独信心”为异端,[23]但神学家认为罗马教廷有关指控实站不住脚,[24][25][22][26][27][21]因为早在改革前天主教会出版的圣经、神学家早期教父的学说,[注 2]甚至改革后天主教本身的释经文献,其实都记载着“唯独信心”的教导:

  • 4世纪教会圣师圣依拉略(St. Hilary)释经时所指的“唯独藉信心称义”(拉丁文:Fides enim sola justificat)。[25][22][27]
  • 4世纪教会圣师、该撒利亚主教圣巴西流教导“人本身没有真正的‘义’,唯独藉信靠基督被称为义”。[25][22]
  • 4世纪米兰主教圣安波罗修(又译圣盎博罗削):“唯独藉信心,白白地得蒙赦罪”(拉丁文:Sola fide, gratis accipiens Remissionem Peccatorum)。[24][25]
  • 4世纪教会圣师约翰一世(天主教译金口圣若望):“唯独藉信心称义”(英译:declared righteous on the score of faith alone...)[29]
  • 4世纪教会圣师耶柔米(天主教译圣杰罗姆)《罗马书》注释:“天主唯独藉信称义”(拉丁文:Deus ex sola fide justificat)。[26]
  • 4世纪教父维多理诺(Marius Victorinus):“唯独信心称义”(Ipsa enim fides sola iustificationem)。[22]
  • 12世纪天主教圣师伯尔纳铎:“唯独藉信称义”(solam justificatur per fidem)。[22]
  • 13世纪天主教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唯独藉信心称义”(Non est ergo in eis spes iustificationis, sed in sola fide)。[30][22][27]
  • 1476年天主教意大利文圣经“唯独信心”(per sola fede/per la sola fede)一译。[31]
  • 1483年天主教纽伦堡德文圣经“唯独信心”(gerechtfertigt...nur durch den Glauben)一译。[31][21][27]
  • 1538年天主教威尼斯意大利文圣经“唯独信心”(per sola fede)一译。[32][31]
  • 1968年天主教思高圣经《罗马书》注释教导“唯独信心”得救。[33][34]
  • 2008年天主教官方意大利文圣经《加拉太书》2章16节:“唯独信靠耶稣基督”一译。[35]
  • 2008年11月时任教宗本笃十六世在接见海外朝圣团、讨论称义问题时承认,“人在上帝面前称义,所依靠的唯独是对基督的信心,而不是人的任何功劳”。[36]

而现代路德宗护教学亦认为,“唯独信心”只不过是罗马书二章、加拉太书三章和以弗所书二章当中所教导“得救是藉信心而不是出于行为”的另一种表达方式[37]

雅各书

路德早年对《雅各书》是否出自使徒手笔表示怀疑[38],曾称之为“稻草书信”[39][40][41][42][43][44][45]。当时路德认为,《雅各书》第二章26节所指“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与《保罗书信》关于因信称义的教导“得救不是出于行为”[46]并不一致。

路德后来改变看法[47],在其认信文书《路德大问答英语Luther's Large Catechism》和个人书信中承认雅各书为上帝正式和具权威性的教导[48][49][50],是“上帝藉大能颁布的律法”[51]路德宗信条《协同书》一致承认雅各书为新约的组成部分[38],1531年《奥斯堡信条辩护文》指出,雅各书与保罗书信并不相矛盾,因为根据上文14至18节的背景,作者雅各在第二章结尾所指的“信心加上行为”,是指信徒得救后,除信心外也要以行为在其他人前表达自己的义人身份。行为是称义的“果子”,而不是称义的“条件”[52][53][54]

圣经学者认为,作者雅各只是重申耶稣在《马太福音》七章第20节中的教导“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55],而他在书中上文第10节[56]亦已清楚排除“行为”能使人称义这可能性[57]。现代路德宗教会亦认为,保罗与雅各之间本身并无矛盾,因为两位作者所回应的,根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信仰问题:前者探讨未信者“重生得救的方法”,而后者却是教导信徒“重生得救后”怎样过服侍邻舍的“成圣”生活、以感恩的心回应上帝的拯救[52][58]。以《雅各书》中亚伯拉罕将以撒献予上帝一事为例子,其实早在以撒出生前,亚伯拉罕(当时还叫亚伯兰)已被神称义[59][60],“献以撒”这一个举动只是为亚伯拉罕的义人身份进一步提供证据[61][62][63]

核心教义

路德宗根据圣经认为,上帝创世之先,世界是完美和圣洁的。然而,当亚当及夏娃不服从上帝的命令,屈服于撒旦引诱之后,他们便失去了原有圣洁的形象。路德宗认为上帝的审判临到他们:“你们必定死”[64]。路德宗神学指出,由于亚当及夏娃的原罪,从由那时起,所有的人都在罪孽受孕、出生[65] ,心里只有恶念[66]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67] 。由于所有人均死在罪中与上帝隔绝[68] ,他们不能藉自己的努力及行为与上帝和好[69]。路德宗相信耶稣基督是父上帝差来,为要把人类从罪恶与惩罚中买赎回来。路德宗根据圣经认为上帝的儿子耶稣承担“我们众人的罪孽”[70] ,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献上作赎罪的祭,成为众人的赎价[71] ,因人类的罪的缘故而死,替代罪人死亡 [72] 。路德宗坚信耶稣复活,完全肯定了上帝已接纳基督为代罪羔羊的确据[73] 。路德宗相信上帝已把所有罪人称为义(普世称义英语Unlimited atonement),宣告所有罪人因着基督的缘故称义,“因(耶稣)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74] 。路德宗认同这是圣经的核心信息,正是教会存在的意义。路德宗相信每个人藉着上帝所赐的信心领受这份礼物,而非藉着人的好行为[5] 。路德信仰中所指称义的“信”就是信赖基督及祂救赎的伟大工作,这“信心”紧守上帝在基督里预备的救赎[75][76] 。路德宗坚信,虽然基督为所有人死,拒绝以信心接受上帝赦罪的人将失去基督为他们赢取的赎罪[77] ,“不信的,必被定罪”[78][79]

路德教会《施马加登信条》清楚解释“称义”的概念,指出“因信称义”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

这是第一条,亦是最重要的条款: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上帝和主,他受死,是为我们的过犯;他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马书4:25)。唯独祂是上帝除去世人罪孽的羔羊(约翰福音1:29),上帝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以赛亚书53:6)。世人都犯了罪,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的买赎,凭着耶稣的血,就白白地称义(罗马书5:23-25)。由于人必须相信这事,而不能以任何行为、律法或功劳获得它,所以唯独此信称人为义,这是明确的真理……即使天、地及今世的事物都要毁灭,在此条款上都不会有什么退让、妥协,更不会认同任何与此相违背的教导[80]

其他宗派的看法

所有自称为基督徒的人士均承认人有与上帝和好的必要。可是在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教义中,对于与其方法以及基督徒在上帝面前的地位的了解却迥然不同。

其他新教教会

基本上说来,大部分新教教派和团体均采纳了路德认为人“藉着上帝的恩典因信称义”的主张。事实上,宗教改革之前的法国神学家雅克·勒菲弗·戴塔普勒早已表达这种观点。《天主教辞典》总括天主教徒和基督新教徒对于称义问题的不同主张说:“天主教徒把称义视为一项实际使人成为公义的行动。新教徒则认为人称义仅是由于另一个人——即基督——将自己的义归算给信徒,信徒从而被神视为公义而已。”

新教认为,称义是说基督徒藉着耶稣基督完全遵守律法与赎罪祭的功绩而得以被神视为公义。大多数新教教会教导“惟独因信称义”的道理。他们认为,如果需要人的好行为才能被称义,那基督就白白死了,那样的话,得救就不是神的恩典,而是人当得的[81][82]。而且,神既然称基督徒为义人,就不会再定他的罪[83]。与路德宗教会不同,归正宗更认为一个人如果得救,一次得救永远得救[84][85][86][87]

此外,归正宗与某些浸信宗教会除了主张人因信称义的道理之外,还接受法国宗教改革家约翰·加尔文的见解,主张个人能否得救是神预定的(包括拣选和遗弃)。他们认为,人得救不是靠自由意志选择了神,而是神拣选了人。如果人选择了神,就与《圣经》上关于神拣选人的的教导冲突。

《圣经》教导“称义”的道理,意即人需要在上帝面前获得公义的地位才能被神接纳。人必须与上帝恢复和好的关系,因为人生来不是上帝的儿女,反而是“可怒之子”。(《以弗所书》第2章第1节至第3节)上帝的忿怒是否会留在人身上,有赖于他接受或拒绝上帝所作的仁慈安排。这是一项使人与上帝——圣洁、公义的上帝——和好的安排。(《约翰福音》第3章第36节)这项仁爱的安排便是“基督耶稣的救赎”。(《罗马书》第3章第23节至第24节)罪人只要“相信耶稣”便可获得义人的地位。

天主教

天主教承认信仰的力量,但是这不是得救的充分条件。天主教教导人称义靠着信心,但也要靠着行为(善工、守律法)得救,《天主教教理》多处指出两者俱备才是完满的信仰:

基督徒及已成义的人依然有遵守十诫的责任...众人因信德、圣洗及遵守诫命而得救 ——《天主教教理》第2068条 [88]
在圣神和爱德的推动之下,我们才能为我们自己并为他人赚得为成圣、为增加恩宠和爱德,一如为得到永生有用的恩宠。 ——《天主教教理》第2010条 [89]
我们能为自己和为别人赚得一切有用的恩宠,为到达永生,和得到必须的世物。 ——《天主教教理》第2027条 [89]
训导的权威也伸展到自然律的特殊规范,因为造物主要求遵守的这些规范,为得救是必要的。 ——《天主教教理》第2036条 [89]

由于始祖亚当厄娃犯了原罪,人一出生便有。天主爱人,愿意派遣祂的圣子耶稣来到世上救赎人类,人类方能藉着基督的圣死及复活,与天主修和。故人若透过皈依基督,悔改过错,便能重新获得天主的神圣恩宠

人在领洗时,获免除过去所犯的一切罪过和罪罚。坚振圣事,则是“领受”天主圣神,让领洗时所得的圣宠在心中更坚固。藉圣神的力量,能推动人多行善功,并负起信徒使命,作基督的见证。成人领洗者于领洗时同时领取坚振圣事。婴儿领洗者,则在懂事或成年后,需学习及认识天主教信仰,方能领取坚振圣事,成为天主“真正”的子女。

天主教信仰,除主张悔改皈依外,同时强调需于生活中活出基督的爱。人性的软弱使很多人在接受天主信仰后继续犯罪。但天主愿意人让透过办告解,而得到罪过的赦免。故信友犯罪后,能透过修和圣事,增圣宠、加圣佑,藉圣神的力量,改除恶习、修德行善,与天主关系更亲密,成为更爱天主的人[90][91]

东正教

东方正教会通过对“圣化英语Theosis (Eastern Orthodox theology)”的肯定间接地否定“唯独信仰”、“因信称义”[92][93]

称义的标准

圣经》里对于上帝宣布人为义一事讨论得最明确详尽的一本书是《罗马书》。作者保罗在《罗马书》所提出的论据要点是:犹太人外邦人都无法通过行为,无论是谨守摩西律法或仅是由于尊重本能的道德律而行善,在上帝面前获得公义的地位[94]。惟独藉着相信耶稣基督,犹太人和外邦人才能得以称义[95]。《罗马书》最后几章(第12-15章)劝告信徒要有敬虔的行为,但不是为了称义,乃是称义之后出于感恩自然流露出的好行为[96]

参见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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