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茂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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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茂坚(1474年—1566年),字汝砺,号月梧四川重庆府荣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曾任南京大理寺卿刑部侍郎刑部尚书,主编《问刑条例》。

事实速览 喻茂坚, 籍贯 ...
喻茂坚
大明刑部尚书
籍贯四川重庆府荣昌县
字号字汝砺,号月梧
出生成化十年(1474年)三月十三日
逝世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配偶郝氏、吴氏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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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二年丁卯科四川乡试第十二名举人,六年(1511年)辛未科三甲三十二名进士,授直隶铜陵知县,调浙江临海县,革除当地杀害女婴之陋习。

正德十三年十二月(1519年)任福建道监察御史[1]

嘉靖元年(1522年)巡按陕西,平定甘州李隆之乱。嘉靖二年(1523年),巡按河南直隶时,扫除贪官污吏。出为直隶河间府知府,十四年二月升贵州布政使司左参政[2]。历任福建按察使,十八年六月升浙江右布政使,十月升陕西左布政使[3],二十年六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抚治郧阳等处地方,二十一年三月改任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处地方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升任南京大理寺卿,同年五月又升刑部右侍郎,次年闰正月升左侍郎,查办楚愍王世子朱英燿刺杀楚世子弑父案,秉公处死朱英燿。二十五年七月升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督漕运期间,省银十万两,代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水患灾民税捐白银十八万两。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闰九月升任刑部尚书,由于支持夏言,反对严嵩,二十八年九月称病辞官,致仕还乡。还乡后创建荣昌乐雅书院,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病卒。[4]

家族

曾祖喻崇智,祖喻志善。父喻洪□,母姚氏。具庆下,兄茂英;茂盛,弟茂高;茂崇[5]

纪念

今重庆荣昌区有喻茂坚纪念馆。

参考

外部链接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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