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茂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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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茂坚(1474年—1566年),字汝砺,号月梧,四川重庆府荣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曾任南京大理寺卿、刑部侍郎、刑部尚书,主编《问刑条例》。
生平
正德二年丁卯科四川乡试第十二名举人,六年(1511年)辛未科三甲三十二名进士,授直隶铜陵知县,调浙江临海县,革除当地杀害女婴之陋习。
嘉靖元年(1522年)巡按陕西,平定甘州李隆之乱。嘉靖二年(1523年),巡按河南、直隶时,扫除贪官污吏。出为直隶河间府知府,十四年二月升贵州布政使司左参政[2]。历任福建按察使,十八年六月升浙江右布政使,十月升陕西左布政使[3],二十年六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抚治郧阳等处地方,二十一年三月改任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处地方。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升任南京大理寺卿,同年五月又升刑部右侍郎,次年闰正月升左侍郎,查办楚愍王被世子朱英燿刺杀的楚世子弑父案,秉公处死朱英燿。二十五年七月升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督漕运期间,省银十万两,代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等郡水患灾民税捐白银十八万两。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闰九月升任刑部尚书,由于支持夏言,反对严嵩,二十八年九月称病辞官,致仕还乡。还乡后创建荣昌乐雅书院,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病卒。[4]
家族
纪念
今重庆荣昌区有喻茂坚纪念馆。
参考
外部链接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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