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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顺之(1507年11月9日—1560年4月25日),字应德,一字义修,号荆川,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明朝通才、政治人物,官至右佥都御史。唐宋派文学家,“嘉靖八才子”之一,与归有光、王慎中两人合称“嘉靖三大家”。亦善武,通兵法,晓武术。谥襄文。
嘉靖七年(1528年),唐顺之以《书经》中式戊子科应天乡试第六名举人[1],嘉靖八年(1529年)联捷己丑科会试第一(会元),殿试位列二甲第一名(传胪),赐进士出身。
大礼议以来,权臣张璁厌恶翰林,庶吉士都外放为官,仅唐顺之得以留在翰林院。但唐顺之坚决推辞,于是调任兵部主事,称病归里。后改官吏部。嘉靖十二年(1533年),诏选朝官为翰林,顺之改任编修,校对历朝实录。工作接近完成,顺之又复以疾告退,张璁将其奏疏搁置。有人告诉张璁,顺之想要远离,张璁大怒,拟旨将顺之以吏部主事罢归,永不叙用[2]。
因倭寇屡犯沿海,方起用为南京兵部主事。又遇父丧,免守制,召为员外郎,升郎中,督师浙江,破倭寇于崇明岛。后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凤阳,至南通州病卒。崇祯年间追谥“襄文”[3]。
身为明朝嘉靖八才子之一的唐顺之,本习前七子的文风,后受到好友王慎中的劝导,改以唐宋古文家为法,两人遂为唐宋健笔,成明朝文坛中,尊唐宋古文、反七子的知名学者,两人齐名文坛,时称曰“王唐”,又以两人籍贯,合称曰“晋江、毗陵”[4]。唐顺之有《与周约庵中丞论项守》一文传名于世。
唐顺之是明朝研究中国古文的重要学者。他强调为文为诗需要重视“本色”,也就是着重“文章真精神”,如果脱离此涵义,就算精心雕琢,仍会使文章呈现“下格”文字。
唐顺之也是军事家、武术家,曾破倭寇于浙江。武术方面的贡献,唐著有“游嵩山少林寺”、“杨教师枪歌”、“峨嵋道人拳歌”。
曾祖唐衍,赠户科给事中。祖父唐贵,户科给事中。父唐珤,正德五年庚午科举人,官永州府知府。母任氏。具庆下。弟唐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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