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 1997年1月13日,和信电讯获得营运筹设许可。
- 1997年12月6日,和信电讯正式取得中华民国交通部所核发的全国第一张民营移动电话特许执照,率先开台经营GSM1800移动电话业务,当时经营范围为台湾北区,获配移动电话门号冠码为0938。除了和信电讯GSM1800移动电话服务外,和信企业团亦跨足卫星通讯、有线电视、固网及无线宽频网络通讯领域。
- 1999年1月,和信电讯并购东帝士关系企业旗下经营台湾中区GSM1800移动电话服务的东荣国际电信(Tuntex Telecom,获配移动电话门号冠码为0938),提供全区GSM1800移动电话服务,总部设于台北市中正区馆前路43号“和信电讯大楼”地下1楼及地上1至12楼。
- 2000年12月,NTT DOCOMO宣布投资和信电讯20%股权,成为和信电讯最大外资股东[1]。
- 2001年4月19日,和宇宽频(KGEx)兼和信电讯董事长辜成允与索尼通讯网络社长山本泉二共同宣布,和信企业团与索尼通讯网络合资在台湾成立新公司[2]。2001年8月,和信企业团与索尼通讯网络正式成立“台湾索尼通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3]。
- 2002年6月20日,和信电讯宣布取得NTT DOCOMO授权推出I-mode[4]。
- 2003年7月17日,远传电信董事长徐旭东与和信电讯董事长辜成允签署远传电信购并和信电讯案意向书,总成交金额高达新台币301亿元[5]。
- 2004年1月,远传电信收购和信电讯。
- 2004年4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审理和信电讯控告亚太行动案(亚太行动电视广告〈哈拉蒙主篇〉影射和信电讯在通话费率优惠方案“没说真话”,和信电讯提起诉讼要求亚太行动停播广告并登报道歉),法官最后裁示要求双方提出广告的分格画面供法院勘验[6]。2004年6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哈拉蒙主篇〉台词“我说网内不用钱,其实只有前五分钟不用钱”确实是影射和信电讯电视广告〈哈拉900桌球篇〉,但和信电讯在其广告中未充分说明“哈拉900”及“哈拉560”的费率方案仅限每通通话费前五分钟或三分钟免费,故认定〈哈拉蒙主篇〉并未贬损和信电讯的商誉,和信电讯败诉[7]。
- 2008年3月27日,和信电讯网站(http://www.kgt.com.tw)与远传电信网站合并,远传电信网站为存续网站,远传电信网站提供和信电讯用户相关功能。和信电讯此时期总部设于远传电信总部。
- 2010年1月1日,和信电讯正式与远传电信合并,远传电信为存续公司,和信电讯为消灭公司。[8]和信电讯解散后,和信电讯大楼改名为“中国人寿馆前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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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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