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 ad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北婆罗洲[a](英语:North Borneo,马来语:Borneo Utara)是在1882年至1946年期间由北婆罗洲特许公司控制的一个英属保护领,位置处于婆罗洲岛东北部。于二次世界大战之后(1946-1963)改称“英属北婆罗洲”,成为大英帝国的皇家殖民地之一,今为沙巴州及纳闽联邦直辖区。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4年9月22日) |
北婆罗洲 Borneo Utara North Borneo | |||||||||||||
---|---|---|---|---|---|---|---|---|---|---|---|---|---|
1882年—1941年 | |||||||||||||
格言:Pergo et Perago (拉丁文:承担与达成) | |||||||||||||
地位 | 英国的保护国 | ||||||||||||
首都 | 山打根(战前) 哲斯顿(战后) | ||||||||||||
常用语言 | 马来语 英语 沙巴原住民语言
| ||||||||||||
政府 | 保护领、皇家殖民地 | ||||||||||||
总督 | |||||||||||||
• 1896年 - 1901年 | 罗伯特·斯科特 | ||||||||||||
历史时期 | 新帝国主义 | ||||||||||||
• 北婆特许公司 | 1882年5月 | ||||||||||||
1888年 | |||||||||||||
• 日占时期 | 1942年1月1日 | ||||||||||||
• 同盟国胜利 | 1945年6月 | ||||||||||||
1946年7月15日 | |||||||||||||
1941年1月1日 | |||||||||||||
• 共组马来西亚 | 1963年9月16日 | ||||||||||||
面积 | |||||||||||||
1936年 | 76,115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36年 | 285000 | ||||||||||||
货币 | 北婆罗币(至1953年) 马来亚与英属婆罗洲元(1953年后) | ||||||||||||
| |||||||||||||
今属于 | 马来西亚 ∟ 沙巴 ∟ 纳闽 |
最早见于中国古籍《蛮书》勃泥。《宋史》,《文献通考》作勃尼,《太平寰宇记》,《诸番志》,《云麓瞒钞》,《星槎胜览》作勃泥,《宋会要辑稿》作佛泥,《岛夷志略》,《明史》作渤泥或大泥,《南海志》作佛坭;《通典》作婆罗剌,《太平寰宇记》作婆罗刹。[来源请求]
1761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官员亚历山大·达尔林普尔与苏禄苏丹达成了一项协议,允许他占领位于古达51公里外海的峇兰巴雁岛(即英国所知的费利西亚岛)。此地建立成一个自由港,以达致大英帝国在东亚地区的利益,特别是与中国之间的贸易。
然而,由于不断发生的海盗袭击事件以及其他原因,此自由港未能成为一个长期的贸易据点,导致英国在1805年11月不得不将其遗弃。
1865年,美国驻文莱领事查理·摩西斯从苏禄苏丹手中获的北婆罗洲的10年租约;可是,在后南北战争时期,美国方面决定停止在亚洲地区的殖民活动,所以摩西斯就将他所得到的租约权转让给以香港为中心,由Joseph William Torrey, Thomas Bradley Harris, Tat Cheong以及其他可能的的中国商人所拥有的美利坚贸易公司(American Trading Company of Borneo)。Torrey开始在金马利河口建立据点,并命名为ELLENA。但由于试图寻找财政支持的失败,以及移民劳工面对疾病,死亡等,据点在1866年底被放弃。Harris在1866年去世,而Torrey在1877年回到美国,最终在1884年3月于麻省波士顿离世。
而由于北婆罗洲的租赁将在1875年1月终止,Torrey将权益出售予奥匈帝国驻香港领事贝克男爵(Baron Von Overbeck)。贝克男爵于1878年1月22日从文莱天猛公手上将租赁延长10年以及与苏禄苏丹签订类似的条约。为了资助他在北婆罗洲的计划,贝克男爵得到英国人登特兄弟(Alfred Dent以及Edward Dent)的财政支持。然而,计划未能引起政府的兴趣。贝克男爵于1880年退出计划,并将北婆罗洲作为罪犯流放地卖给意大利,租约后来被转让给一位Alfred Dent。而Alfred Dent正是由阿礼国爵士以及海军上将亨利·凯培尔(Henry Keppel)爵士支持。
Alfred Dent以及Edward Dent在1881年7月成立British North Borneo Provisional Association Ltd,并于同年11月1日正式获得皇家特许状,此英国公司自此取得沙巴主权。在1882年5月,北婆罗洲特许公司(North Borneo Chartered Company)取代了British North Borneo Provisional Association Ltd。阿礼国爵士成为第一任总督而Alfred Dent则成为董事总经理。尽管一些荷兰人、西班牙人和砂拉越政府提出外交抗议,北婆罗洲特许公司仍着手建立据点以及管治这片领土。公司随后向苏禄苏丹进一步收购主权和领土权益,将控制的领土扩大至必打丹河(1884年)、巴达斯区(1884年11月)、高坑河(1885年2月)、美人鱼群岛(1885年4月)以及部分巴达斯地区(1898年3月)。
公司于受猖獗的海盗和部落争斗影响的北婆罗洲恢复和平,为北婆罗洲的经济增长奠定了基础。公司亦废除了奴隶制,并为居民提供运输,卫生和教育。即使中国移民被引入,短期内北婆罗洲人口仍未超过10万。通过当地人和移民,拓荒、种植业、伐木业的共同努力,种植烟草和橡胶的园丘开始快速发展。
1888年,北婆罗洲成为英国的保护国,但其管治仍然完全在北婆罗洲特许公司的手中,英国只保留控制北婆罗洲的对外关系。
从1890年到1905年,英国政府将其殖民地纳闽置于北婆罗洲的管治下。
北婆罗洲公司的管治对地区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虽然普遍和平,但是当地居民仍偶尔不满征收的税费和因欧洲种植园引起的土地损失。最严重的反抗是1894年至1900年的末沙烈战争,以及于1915年姆律族的Rundum起义。
特许公司的行政系统基本上沿用大英帝国统治架构,将土地分为州(Residency),州以下再细分为县(Distirct)。最初只有2州:东海岸州与西海岸州,首府分别设立于山打根与爵士顿。各个州以下原先设置省份(Province),后改称县。由县长管理。1922年,共设置了5个州,以利于经济发展。一共是:西海岸州、古达州、斗湖州、内陆州、东海岸州,5州共划分为17县。在这个体系中,由英国人担任高阶行政职位,地方酋长则负责基层事务。英国人并非特意将统治阶层设计成如此,而是在县长不熟悉地方风俗民情下做出的便宜之计。
特许公司的统治下,北婆罗洲改善海盗猖獗与种族冲突频繁的问题,为经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特许公司废除奴隶制度,并为人民建立交通建设、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并允许原住民保有原有生活与文化[2]。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