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加强班是台湾的国民中学为了提高升学率,违法在校内开设的补习班[1]。也有学校以“营队”名义来开设加强班。2012年8月,教育部函令各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教育局、转知各公私立国民中小学,2015年7月30日修订,为符合十二年国教精神,推动教学正常化,平常日不得上第九节课;遇周休二日和国定假日等也不准排课,违者将依《加强辅导国民中小学教学正常化实施要点》((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施以惩戒,年终考绩会受影响[2]。
此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4年6月18日) |
加强班成立多由校方主导,却对外宣称为家长会所开办,校方仅是接受委托提供场地及师资,以规避法律刑责,但教育部已明令禁止[3]。
亦有部分校方宣称只是课后留校自习,以规避法律刑责。但因违反教育部制定的四点原则,仍属非法[4]。
加强班学生的组成是依校排名先行筛选,通常将三到五个班级中成绩优秀之学生合组为一个加强班。因应十二年国教实施,国中为了特色招生组成特殊加强班,将造成变相的能力分班,教学难以正常化[8]。
因学校自行开办的加强班收费较校外补习班低廉甚多,可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因此家长基于省钱心态,多期望学生能进入加强班,但同时却对收费标准斤斤计较,不同于对补习班收费标准的全盘接受。而部分任课老师以体罚的方式逼迫学生学习,以提升成绩,此行为已触犯《中华民国刑法》第277条第1项所规范之伤害罪[9],家长为学生法定代理人,可依法提出诉讼。此外,《教师法》及《教育基本法》等皆明令禁止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10][11][12],因此教师若管教学生过当,致使学生身心伤害,除负担刑事责任外,亦可能须受行政罚。
校外补习班因学校加强班瓜分市场,导致收入下滑,并不支持加强班的开设。但对于同时参加加强班及补习班的学生,于考出高分后,则列入榜单大肆宣传,掠取加强班任课教师的努力成果。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