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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哲学(英语:英语:analytic philosophy/analytical philosophy),为以概念分析为主要方法的哲学派别,相对于欧陆传统。二十世纪初兴起,盛行于英美哲学界,提出对传统哲学的挑战与抗衡。分析哲学,重视于厘清语言与逻辑的语言,与分析现有知识。[1] 自二十世纪初至今,分析哲学是英语国家的大学哲学系主流,包括英国美国澳洲等。[2][3]

分析哲学通常重视语言的作用,在哲学史中被称为语言学转向。论证常使用形式逻辑数学、甚至自然科学的方法[4][5][6]。分析哲学传统通常将将问题拆分成小部分,“通过以解答小问题来得出对更宏大问题的答案”[7]

历史

逻辑原子论

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于1921年发表《逻辑哲学论》,提出所有语言能够表达的概念都可以被语言表达清楚。书中认为全部有认知意义的语句都有逻辑形式及真假值,而复杂语句可以分拆成更简单的原子句子[8]

逻辑实证论

逻辑实证论,是以验证原则为核心的哲学运动,一如早期维特根斯坦,主张只有通过观察或逻辑可以验证的陈述才具有有意义的真理或事实内容。20世纪20年代末,维也纳学派柏林学派为核心,使哲学更接近经验科学。1960年代末衰落,在科学哲学方面,引发了科学实在论工具主义间的辩论。逻辑实证论影响了英语世界的分析哲学传统,及科学哲学社会科学

日常语言学派

二战结束后,维特根斯坦抛弃逻辑原子论,其《哲学研究》的立场倾向于日常语言哲学,认为语言本身的意思并不重要,人亦不应该探究语言要如何使用才是正确的。他认为语言应该是观察,人怎样用语言,语言就有什么意思,“意义即用法”[9]。其导师伯特兰·罗素仍然坚持逻辑原子论,并认为日常语言论是荒谬的。

元伦理学

G. E. 摩尔在1903年发表《伦理学原理》,以语义探究伦理学,开创元伦理学。摩尔探究伦理学的概念“好”(good),认为“好”的概念无法与任何经验事实(例如令人愉悦)等价,因此认为“好”无法定义,并借此指出了伦理自然主义的谬误。[10]

A. J. 艾耶1946年的著作《语言、真理与逻辑》提出情绪主义,用逻辑实证主义的检验原则否定伦理学。该书认为道德价值“好”,不可以用经验检证。他指出道德句子表达的是情绪,而非认知意义,因此非真非假,没有真值。[11]不过,21世纪有哲学家质疑逻辑实证主义的基础。林火旺认为,艾耶情绪主义的论证基础有问题。艾耶情绪主义的论证基础是“检证原则”,但“检证原则”不可以检证出“检证原则”本身。因为“检证原则”主张如果有意义的命题不是分析命题,就是可以检证的综合命题。当“检证原则”尝试检证“检证原则”本身,就会得出“检证原则”本身是没有认知意义[12]

认识论

美国哲学教授爱德蒙德·葛梯尔1963年提出葛梯尔问题,研究“知”的定义,什么情况人才算“知”。他提出了如果一个人的结论的前提皆为假,但恰巧结论为真,那人算不算知道结论的问题。[13]

代表性人物

参见

  • 逻辑经验论
  • 语言分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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