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体育馆 ,全名中华体育文化活动中心 [ 1] ,是台湾 台北市 曾经存在的大型体育馆 ,位在松山区 南京东路 四段与敦化北路 口、在台北体育馆 对面,1963年10月启用。在1988年因活动造成屋顶失火,后来拆除;一度有计划重建,但不成功,后来原址已不做体育馆使用。
Quick Facts 中华体育馆, 位置 ...
Close
中华体育馆原址现况(摄于2019年)
中华民国篮球协会 争取到1963年第二届亚洲篮球锦标赛 的举办权,但苦无大规模的场馆,于是时任篮协理事长易国瑞 找来了泰国华侨 出身的侨泰兴企业 暨中泰宾馆 创办人林国长 ,林国长设立“中华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基金会”(后改名“中华基金会”),耗资新台币 三千万元于南京东路上兴建了中华体育馆。1963年3月28日,台湾省政府主席 黄杰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主席杨森 主持中华体育馆破土典礼[ 2] ;同年10月可容纳观众一万两千名的中华体育馆完工[ 3] ,并于11月举行了第二届亚洲篮球锦标赛[ 4] 。
1972年2月10日,三台联播 在中华体育馆举行的晚会《中兴之夜》[ 5] 。
1972年5月20日,三台联播在中华体育馆举行的庆祝中华民国总统 蒋中正 就职特别节目《万众欢腾》。
1984年1月7日及8日,邓丽君15周年巡回演唱会 在中华体育馆举办台北站,台湾电视公司 转播,是台湾本土首次大型商业演唱会。
1983年和1984年12月31日,罗大佑 在中华体育馆举办跨年 岁末演唱会。
1984年5月20日,第七任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 就职庆祝大会《四海同心联欢晚会》在中华体育馆录影,中国电视公司 转播、三台联播。
1986年12月31日,滚石唱片 在中华体育馆举办快乐天堂 跨年演唱会,是台湾第一场跨年演唱会。
1988年5月28日及29日,梅艳芳 在中华体育馆举办两场百变梅艳芳演唱会,她是第一位来台湾举办大型售票演唱会的香港歌手[ 6] 。
1988年11月5日,第25届金马奖 在中华体育馆举行颁奖典礼 ,台湾电视公司 转播,是金马奖颁奖典礼首次在中华体育馆举行。
1988年11月20日,鸿源机构 租借中华体育馆举办四周年庆“团结大会”,鸿源机构工作人员于馆内施放冲天炮 ,馆方保全员 上前阻止却遭鸿源机构工作人员阻拦,炮火射进馆顶防水 层引发大火,馆顶被烧毁[ 7] 。
1988年11月25-27日,齐豫 和齐秦 原定将于中华体育馆举办三场《天使与狼》演唱会,因中华体育馆火灾而改成一场三万人户外演唱会。
1990年,曾经承诺会将中华体育馆拆除重建的鸿源机构倒闭 ,中华体育馆重建工程停止[ 8] 。最后中华体育馆被全部拆除。
1993年,侨泰兴企业董事长 林命嘉 (林国长之次孙)所负责的中华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基金会展开中华体育馆原地重建计划,新馆由建筑师 李祖原 设计,重建工程由达欣工程 承揽,预估重建总经费新台币二十五亿三千多万元[ 9] 。
1996年2月15日,中华体育馆重建工程由台北市市长 陈水扁 主持动土典礼,新馆已经正式命名为“中华体育文化活动中心”,主体建筑高31米、长宽各80米,正门精神牌楼高55米,地下一、二层为商圈,地下三、四层为停车场 ,台北捷运南港线 将从地下四层穿过。达欣工程董事长兼篮协理事长王人达表示,1991年达欣工程接下中华体育馆重建工程以后,为了新馆的规划与重建工作,代垫费用不下新台币一亿元,但三年前因贷款 问题而被迫停工至今;如今在台北市政府 的支持下,达欣工程将在农历年 后立即开工。王人达表示,新馆进行棒球 与足球 以外各种球类比赛均不成问题,不过当初篮协与中华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基金会订有协议,未来的活动应以篮球为第一优先[ 10] 。
1999年,中华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基金会无法支付工程款给达欣工程、李祖原建筑师事务所与美国 端拿国际实业(Turner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台湾分公司,债务 总计约新台币三亿六千万元,上列三家债权人 向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声请拍卖中华体育馆原址以抵偿债务;但经过五、六年期间,中华体育馆原址拍卖案无人问津。2007年1月,中华体育馆原址拍卖案由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官郑丽燕 采分割方式再行拍卖,第一笔土地288坪、以每坪新台币一百万元的天价卖出,收回新台币二亿八千八百万元;但扣除地价税 与土地增值税 总计新台币二亿六千多万元,其余款项按债权 比例分还三家债权人,达欣工程的新台币二亿七千万元债权仅分得新台币一千六百万元,仍未清偿李祖原的新台币九千五百万元债权与端拿国际的新台币四百多万元债权。2007年1月初,林命嘉委托律师向台湾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愿意在本月19日以现金清偿全部债务,当时中华体育馆原址市价新台币三十多亿元[ 9] 。
2006年8月,台北捷运松山线 台北小巨蛋站 兴建工程开工,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 征收 中华体育馆原址部分土地兴建本站出口;林命嘉决定,中华体育馆原址重新进行土地开发,不做体育馆使用。
2014年1月17日,台北市政府发函台北市松山地政事务所 ,要求中华体育馆原址共14笔地号 加注“公益用途”。林命嘉与持有中华体育馆原址三成土地的吴姓地主提起行政诉讼 指出,加注“公益用途”等于限定中华体育馆原址只能作公益用途,没有法律依据。2014年6月2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判决,台北市政府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台北市松山地政事务所应涂销加注;台北市政府体育局 局长何金梁 表示,中华体育馆原址是中华基金会名下土地,应作公益用途[ 11] 。
2015年2月14日,台北市市长柯文哲 提到,中华体育馆原址已闲置超过二十年。台北市政府体育局副局长丁若亭 表示,中华基金会由私人出资成立,一直想重建中华体育馆,但缺乏资金;该会有意将中华体育馆原址朝向商业开发,惟还须评估,台北市政府仍希望朝公益方向使用[ 12] 。
张国仁. 暌違17年 中華體育館百億開發案 生機浮現. 工商时报 . 2007-01-02: A10.
刘峻谷、林志函. 土地加註公益用途 法院:於法無據. 联合报. 2014-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