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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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南海勤政殿召开,持续时间为1小时。出席会议的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1]。此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有[2]

  • 接受《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
  • 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
  • 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
  • 任命毛泽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
  • 任命沈钧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 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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