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细安宪章》,全称是《亚细安组织宪章》,于2007年11月20日在新加坡签署,签订者为亚细安十国的元首。该宪章的签订,将使亚细安从宪章签署前的松散组织,转变成为一个更具正式及有约束力的国际组织,此宪章之签订,也象征亚细安成为单一市场或经济共同体的未来走向。

事实速览 签署日, 签署地点 ...
亚细安宪章
The ASEAN Cha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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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为成员国
签署日2007年11月20日 (2007-11-20)
签署地点 新加坡
生效日2008年12月16日
生效条件全体成员国的批准
签署者10
缔约方10( 汶莱 柬埔寨 印度尼西亚 寮国 马来西亚 缅甸 菲律宾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保存处亚细安组织秘书长
语言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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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细安宪章》的签署不但为是亚细安于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政治行动,也为亚细安首度正式签署的法律文件。俟各国立法或国会机构通过该宪章,将成为整合亚细安的法律基础。

内容

  • 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 保持亚细安无核武化
  • 支持民主法制和宪政
  • 提供公正、民主与和谐的和平环境
  • 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亚细安市场和生产基地
  • 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
  • 增强亚细安会员国内合作互助
  • 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
  • 加强开发人力资源、鼓励社会各部门参与
更多信息 成员国, 政府批准 ...
成员国 政府批准 交存批准书 签署者
 新加坡 2007年12月18日 2008年1月7日 总理
 汶莱 2008年1月31日 2008年2月15日 苏丹
 寮国 2008年2月14日 2008年2月20日 国家主席
 马来西亚 2008年2月14日 2008年2月20日 外交部长
 越南 2008年3月14日 2008年3月19日 外交部长
 柬埔寨 2008年2月25日[1] 2008年4月18日 国民议会
 缅甸 2008年7月21日 2008年7月21日[2] 外交部长
 菲律宾 2008年10月7日[3] 2008年11月12日[4] 参议院
 印度尼西亚 2008年10月21日[5] 2008年11月13日[4] 总统和人民协商会议
 泰国 2008年9月16日[6] 2008年11月14日[4] 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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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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