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

火灾发生和爆炸

最初火灾发生于22时51分46秒,最初起火部位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区的中部,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是最初自燃着火物质为硝化棉(事发当天运抵区内共有硝化棉及硝基漆片32.97吨)[1]

事故当晚22时50分,有市民电话报告称滨海新区发生油罐爆炸,这是可查的最早报告。[2]:16-1722时52分18秒[2]:19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天津滨海新区港务集团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发生火灾[3]”后,于22时54分22秒下达出警指令[2]:16-17,立即转警给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接警后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立即调派与瑞海公司仅跃进路一路之隔的天津港(专职)消防第四大队紧急赶赴现场,22时55分前,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调派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三大街中队赶赴现场增援[2]:17。22时56分,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第四大队首先到场。现场指挥员向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请求增援,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立即调派专职消防第五大队、第一大队赶赴现场。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119指挥中心根据地方群众报警电话激增的情况,立即增派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及其所属特勤队、八大街中队,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天保大道中队,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响螺湾中队、新北路中队前往增援。消防部门方面的资料则显示八大街中队、特勤中队和天津保税区消防支队天保大队消防中队已于22时55分前与三大街中队一同收到增援指令。[2]:17至此,天津市消防总队6个公安现役中队和天津港3个专职消防大队,36辆消防车200人参与灭火救援[3]。23时00分左右,已经有相当数量的消防力量抵达火灾现场,负责外围警戒的消防队员及警员[4]要求围观民众后撤。23时08分,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八大街中队到场。23时13分许,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三大街中队等增援力量陆续到场[1]

23时30分左右,现场警衔最高的消防指挥员江泽国[5]发现异常迹象,要求他所在的特勤中队及后方车辆人员后撤,数秒后火场随即发生两次强烈爆炸[2]:8, 64[3][6];第一次爆炸发生在8月12日23时34分6秒,近震震级ML约2.3级,相当于3吨TNT炸药[7]。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认为第一次爆炸原因为硝化棉燃烧的高温导致周边的硝酸铵分解爆炸,爆炸当量为15吨TNT。23时34分37秒后发生了更大的第二次爆炸,近震震级ML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炸药[7],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称第二次爆炸当量为430吨TNT。“天津塘沽滨海等,以及河北河间肃宁晋州藁城等地均有震感。”[8]。爆炸当时扬起烟尘高达数十米[9],造成12名消防官兵牺牲,36名消防官兵失联[10];生还人员绝大多数耳膜穿孔,听力和记忆不同程度受损[2]:31。现场灭火的30辆消防车在事故中全部损毁[1]。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15米、深1.1米的月牙形小坑和一个直径97米、深2.7米的圆形大坑[1],坑内有毒物质平均超标40多倍,氰化钠超标800多倍[11]

灭火与搜救过程

8月12日23时40分,天津消防总队全勤指挥部调集9个消防中队和35辆消防车赶赴增援,一边搜救一边救火[3]。8月13日3时53分,北京消防部门调派2架无人机与8名官兵赶赴现场[12]。凌晨6时50分,增援力量抵达现场,已利用无人机绘制出360度全景图,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12]。截止下午2点,天津消防总队9个中队和港务局码头3个专职队赶赴现场扑救[13]。灭火过程中发生了两次爆炸,导致部分现场人员被困[14]。8月14日10时,天津市政府第二场发布会通报:截至2015年8月14日9点已经搜救出32人[15],共有1000多名消防官兵、近200部消防车辆参加救援,其中包括河北消防的43部车和230多名消防官兵。8月14日13时,火势仍未扑灭,天津市滨海新区12大街到塘沽四号路全部戒严[16][17]。8月13日,北京卫戍区应急指挥组和以北京卫戍区某防化团三营的200余名防化部队官兵携专业设备赶到天津事故现场[18]。15日上午11时30分防化应急救援队搜救队伍在距离爆炸点50米处的集装箱内发现一名幸存者,随后这名幸存者被送往医院救治[19][20]。8月14日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1]

有舆论质疑,第一批抵达的消防员用水扑灭化学品火灾导致了化学反应加剧,公安部消防局称用水灭火降温的处置程序科学[21]

现场经历

天津消防开发支队八大街中队

接警后,天津消防开发支队八大街中队出动26名战斗员及全部4台消防车,抵达现场后位于最接近火源的位置;第1辆车为指挥车(代理中队长梁仕磊负责),由最高指挥者及负责通讯、记录和录像的文书搭乘,外加3-6名战斗员,第2辆(2班车,排长唐子懿搭乘)和第3辆(3班车,指导员李洪喜搭乘)为供水车或战斗增援车,最后一辆为抢险救援车(排长杨光搭乘),负责警戒及随时救护伤员。[2]:25-26, 28, 31-32杨光毕业于昆明消防指挥学校,是八大街中队现场4名干部中的唯一生还者[2]:31,其事后回忆,抵达火场时距离着火中心点约200米,[2]:32发现火焰与油罐爆炸不同,烟雾是白色,火光特别明亮且伴有“噼里啪啦”的响声。[2]:33他在爆炸时因正与数名消防员背对火场执行警戒任务而生还,救助一名民众后与同僚陈剑及孔维强一同撤离,转乘多次先后抵达泰达医院及塘沽石油医院后,均因医院超负荷运转未获接收,最终由闻讯而来的陈剑的叔叔驾车接走,在前往天津骨科医院途中三人陷入昏迷。[2]:49-59杨光所搭乘的第4辆车的驾驶员杨钢[22],第一次爆炸时正在调整车辆位置,第二次爆炸前未能逃生而随车辆遭火焰吞没。[2]:32-33, 44-45中队长梁仕磊及通讯班文书訾青清抵达现场后向火场接近,前者曾通过第1辆车班长毛青下令车辆后撤,梁仕磊及訾青清皆于事件中殉职。[2]:34第2辆车的战斗员叶京春于第一次大爆炸前和队友蔡家远一同铺设水带,完成后返回时发生爆炸,因有车辆遮挡而未受严重伤害;第二次大爆炸将其冲到一辆大卡车底下,头盔丢失;此后叶京春尽力协助于车底发现的重伤消防员岩强撤离,但因后者伤势较重,被迫将其留置于一处较安全的草坪而独自向外移动寻求救援;后遇见受伤的特勤中队消防员王林及刘荣龙,后者当时失去视力。一个多星期后叶京春知悉蔡家远殉职,寻获时遗体完整伤痕不多,推测主要死因为爆炸冲击波。[2]:36-38第3辆车的战斗员肖旭(事发前一年入伍),向第1辆车方向铺设水带完毕返回时发生第一次爆炸,听从班长杨建佳(生还)的“赶紧跑!”指示撤离,仅跑出十几步即遭遇第二次大爆炸,被冲击波带离地面再落地,头盔遗失但幸运地拾获一只,一边躲避后续爆炸及坠落物一边撤离,先后遇到杨建佳及一名视力因伤受损的支队干部,又先后与两人走散。最后肖旭与会合的两名分别眼部灼伤及重伤(岩强)的消防员拦下一辆已载有重伤员的汽车,并设法将岩强送离。[2]:39-42搭乘第4辆车的张化维在第二次爆炸时被冲击波抛出,独自撤离图中遇到同中队第1辆车乘员、重伤无法行动的李鹏升,和眼部烧伤失去视力的支队信息通讯科耿姓科长;约1时30分由现场附近的警车送回中队驻地,最后由执勤哨兵送至医院。[2]:44留守八大街中队驻地负责接警的值班消防员张梦帆,手机在爆炸后曾先后接到第3辆车司机王大力和第1辆车司机潘友航的电话,分别反映无法找到回撤路线和严重受伤,后均中断。八大街中队营房在事件中受损,但临时收容了数百名寻求庇护的周边民众。[2]:29八大街中队因严重减员,事件后依靠其他单位临时增援人员维持日常值班。[2]:26

天津消防开发支队三大街消防中队

隶属于三大街中队的消防员张超方,原定事发当年退役,入院时40%深度烧伤,8月27日由DNA确定身份,昏迷达40日。[2]:74-81同中队的云南佤族消防员岩强,系2005年入伍的老兵,事发时与妻子成婚不久,四肢及下半身严重烧伤,脸部五官毁损;爆炸现场先后有4组共六七人协助其外撤;列兵陈高强是爆炸后最早遇见岩强的人,为其脱下着火衣物并扑灭脸部火苗。[2]:86-89

天津消防保税区支队及下属天保大道消防中队

保税区支队政委周秀大校,当晚从家中返回支队驻地时远距离目击爆炸,于0时5分抵达现场。[2]:97-99前期抵达现场的天保大道消防中队车辆,于火场外一百多米受其他消防车阻挡而停下,搭乘第1辆车的刘姓副中队长带领同车的王盼、连天琪和庞题向前移动查看情况后,命令王盼及连天琪折返指引车辆向火场移动,在两人与车辆即将汇合时发生第一次爆炸,王盼立即钻至集装箱货车底下躲避,连天琪被压倒在地,两人的头盔丢失。[2]:107-108王盼于第二次爆炸后遇见第3辆车驾驶员王子林、第2辆车战斗员胡荣蒲及一名隶属于开发支队的消防员;王子林伤势较重不能自主行动,最后被迫拦车将王子林及开发支队同僚送走,胡荣蒲在过程中走失并陷入半昏迷。连天琪则与一名普通民众及一名开发支队的同僚一同向外撤离。[2]:106, 108-109而留在第1辆车上的驾驶员王琪及当时坐在其后方的战斗员宁宇,爆炸时正对火场方向,两人均殉职。[2]:109该中队的第2辆车由田宝健驾驶,前排右侧的排长郑毅指挥;第一次爆炸前,负责现场摄像的中队文书袁海跟随战斗员胡荣蒲一同下车后往火场方向前进,发生爆炸后,该车车窗玻璃全碎,排长郑毅命令趴下保护头部,胡荣蒲见此曾要求驾驶员田宝健下车。随即发生的第二次爆炸波及消防车,据坐在此车靠近爆炸中心一侧的班长刘小福回忆,他看到后排乘员崔磊仍在,但前排的郑毅及田宝健已不在车内;右侧车门被冲击波扭曲,左侧车门脱落,刘小福腿部遭车门打击骨折,最终由第3辆车乘员罗斌背负救出;而除郑毅(重伤)、崔磊及胡荣蒲外,田宝健和袁海未能生还,最后者仅寻获无法直接辨认的遗骨。[2]:110-111

天津港消防四大队

天津港(地方)公安消防支队四大队,配有5名警员及43名合同制消防员(战斗员),装备6辆消防车,在事件中伤亡27人。被民众称为“公安基地”的跃进路吉运一道855号,驻有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队、支队下属四大队、某交警支队及跃进路派出所。[2]:116, 118-119事发后任四大队大队长的崔振河当晚休班,爆炸发生后赶回单位驻地,在门卫值班室后几十米处发现生还的当班门卫宋陆陆,并与前来支援的六大队人员于855号范围内发现13具遗体。四大队当晚值班的教导员张干生及其同僚聂金星殉职,在二楼的后者被崔振河发现时尚有生命体征,送院后离世。[2]:116, 118-120

天津港消防六大队

事发时天津港(地方)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科科长赵勇于驻地值班室值班,与位于火灾现场的五大队大队长赵飞有对讲机通信。据在同一频道收听的六大队王慧明称,赵勇曾下令对方撤退,数秒后即发生第一次爆炸。大爆炸发生后,王慧明根据收听到的内容,在场外人员中首先确定了核心区位置,首先向大队长作了报告,并悲观地认为爆炸位置相距吉运一道855号驻地很近,已将他们的上级单位即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队摧毁。此后王慧明还单独前往万科金域蓝湾小区营救受伤的妻子。赵勇在事件中殉职。[2]:121-124, 129

天津港公安分局及下属跃进路公安派出所

天津港公安于事件中有92人殉职,包括12名警员及80名消防员,另有53人重伤。[2]:127天津港公安分局的正副局长均在爆炸后失踪,副局长陈嘉华先于8月20日以寻获遗物认定殉职,而事发当晚火灾发生后抵达现场处置围观民众,曾获“全国特级优秀民警”称号的局长刘峰,至8月26日方寻获已腐烂遗体确认殉职。[2]:132分局辖下的跃进路派出所,与多个单位同驻跃进路吉运一道855号,当晚有警员陈伟轩等5人值班。爆炸发生后,分局警长程晓军,同休班的跃进路派出所副所长宋洪源及一名邢姓警长进入派出所驻地,先带出受重伤的一名保安。而事发时与教导员王万强负责火场外围警戒的陈伟轩伤势严重,拾获一部手机后向同僚致电求救,接获消息的程晓军遂组织两路人员进入核心区搜索,最终成功寻获送医。跃进路派出所另一休班警员冯宝军,作为尚能工作的少数成员,承担了回收驻地存放之枪支弹药的任务。派出所的枪柜及弹药柜在爆炸中受损严重,枪柜烧熔但未损坏,最后利用消防部队的破拆装备切割柜体,成功回收内部物品。[2]:133-146

突入核心区的救援力量

爆炸发生后次日约0时30分,保税区消防支队参谋长张大鹏由东南方向独自突入现场,系爆炸发生后首批进入爆炸核心区人员之一。其与随后抵达的港务局消防增援力量首先将两名港务局消防员、一名开发支队消防员及一具消防员遗体撤出。天津公安消防总队设立现场指挥部后,张大鹏、开发区消防支队参谋长、滨海区消防支队参谋长,受命分别带领3支十人分队突入火场搜救,至当日16时从瑞海公司大院边缘回撤。18时,张大鹏于另一位中队长各带4人进入瑞海公司大院,发现失踪人员中职务最高的消防人员、开发支队副支队长王吉良中校遗体。14日5时左右,张大鹏再次带队进入核心区,其后在4辆消防车残骸附近寻获一名生还者,系隶属八大街中队的战斗员周倜,这是搜救行动中第一名获救的失踪消防员。[2]:151-163, 165事发时周倜年仅19岁,入伍未满一年,在行动中搭乘中队第2辆车,爆炸时距离火场约20米,第二次爆炸时被抛入一坑中;事后在医院治疗时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探望。[2]:166-167将周倜后送转交医护人员后,周大鹏团队回到爆炸核心区继续搜索,在一辆烧毁的消防车前后排各发现一具消防员遗骸,以头盔收殓遗骨及遗物后,在现场进行了简短的默哀仪式。[2]:170

遗体辨认

天津港爆炸事故中死伤者众多,消防部门亦派员在医院及殡仪机构负责殉职同僚遗体的辨认和转送事宜,当中包括保税区消防支队作战指挥中心主任陈晓龙。事发地附近多所医院,除急救室均超负荷运转救治伤者外,太平间亦不堪重负,用于停放尸体的空间不足。已经由陈晓龙等人确认身份的消防员田宝健、王琪,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遗体分别被转运至塘沽殡仪馆、塘沽殡仪服务站以腾出位置,因而短时失踪。殉职消防员庞题、宁宇在寻获时已经容貌全毁,陈晓龙随前来支援的技术专家以及殡仪馆技师一道,为家属辨认和告别仪式之便而对遗体进行了重塑与整容。[2]:174-186, 188-194

后果

伤亡人数

事发后不久后,中共天津市委机关报《天津日报》发表微博称“死亡人数应该不多”[23]。天津港公安局的警察和消防员实际为企业员工,不属于公务员编制[2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接受香港有线电视采访时表示:消防员没有“编外”的说法,都是英雄[25]。事发当日天津港附近的医院全力接治受伤人员,医院急诊部爆满,医护人员通宵工作[26]。8月13日,天津港口医院已接受300至400名伤员,均在急救室紧急处理[27]。官方统计事故共造成165人死亡(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公安局职业(合同制)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其他人员(事故企业工作人员、周边企业工作人员、周边居民)55人)[28],8人失踪(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住院治疗(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29]

More information 所属单位, 车辆班组 ...
已知消防员伤亡情况
所属单位 车辆班组 姓名 职衔 命运
八大街中队 1班车[2]:36

(第1辆车)

梁仕磊 中队长 殉职
訾青清 文书 殉职
毛青 班长
周钰清 战斗员 生还
李鹏升 战斗员 生还
徐帅 战斗员
成圆 战斗员
2班车[2]:37

(第2辆车)

唐子懿 排长 殉职
陈剑 班长 生还
叶京春 战斗员 生还
蔡家远 战斗员 殉职
周倜 战斗员 生还(重伤)
3班车[2]:39

(第3辆车)

李洪喜 指导员 殉职
杨建佳 班长 生还
肖旭 战斗员 生还
4班车[2]:43

(第4辆车)

杨光 排长 生还
杨钢 驾驶员 殉职
张化维 中队文书 生还
天保大道消防中队 第1辆车[2]:106, 109 刘某 副中队长 殉职
王琪 驾驶员 殉职
连天琪 战斗员 生还
王盼 战斗员 生还
庞题 战斗员 殉职
宁宇 战斗员 殉职
第2辆车[2]:110 郑毅 排长 生还(重伤)
袁海 通讯文书 殉职
刘小福 班长 生还
田宝健 驾驶员 殉职
胡荣蒲 战斗员 生还
崔磊 战斗员 生还
第3辆车[2] 李英辰 副中队长 生还
常凯凯 班长 生还
王子林 驾驶员 生还
罗斌 战斗员 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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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

根据8月19日的排查情况,因爆炸事故房屋门窗受损的一共17531户[30]。爆炸点附近3公里范围内共有超过11个居民小区[31]。其中受损最严重的“万科海港城”,距离爆炸点只有约600米,其次是约800米的“启航嘉园”和距离爆炸点约1.4公里的“合生君景湾”[32]。爆炸冲击波波及区分为严重受损区、中度受损区。严重受损区是指建筑结构、外墙、吊顶受损的区域,受损建筑部分主体承重构件(柱、梁、楼板)的钢筋外露,失去承重能力,不再满足安全使用条件。中度受损区是指建筑幕墙及门、窗受损的区域,受损建筑局部幕墙及部分门、窗变形、破裂。爆炸冲击波波及区以外,虽没有受到爆炸冲击波直接作用,但由于爆炸产生地面震动,造成建筑物接近地面部位的门、窗玻璃受损,东侧最远达8.5公里(东疆港宾馆),西侧最远达8.3公里(正德里居民楼),南侧最远达8公里(和丽苑居民小区),北侧最远达13.3公里(海滨大道永定新河收费站)。事故中心区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54万平方米。以大坑为爆炸中心,150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东侧的瑞海公司综合楼和南侧的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罐式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形成由南至北的3座巨大堆垛,一个罐式集装箱被抛进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4层房间内,多个集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1]

环境污染

事故当晚国务院下达指令优先进行救援任务,尽快成立调查组[33]。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下达指示:由于危化品数量内容存储方式不明,先暂缓扑灭,确定好具体方案再实施;密切关注环保监测,派防化团进现场[34]。北京卫戍区防化团进入核心区域取样[35]。因核生化部队在现场检出钠等遇水易燃易爆化学品,气象部门对爆炸周围地区进行人工消雨。

装箱区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氯酸钾硝酸钾氢氧化钠硫化钠硅化钙三氯乙烯环己胺二甲基二硫甲酸硝酸铵氰化钠2,4-二甲基苯胺[36][37]。事故现场有危险化学品40多种,其中氰化钠约700吨,硝酸铵约800吨,硝酸钾约500吨,能确认的总数约为3000吨。因瑞海公司的办公室被毁,登记的资料无法查找。爆炸后当天15时40分,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刺激性气体主要为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其中甲苯浓度在6点时仍高于标准浓度,环境水质未受事故影响[38]。8月14日,事故区域被封堵的两个排放口内地下管道检测出的化学需氧量超标3倍,氰化物超标8倍。8月28日,爆炸点周边空气内检出甲硫醇超标30倍[39]

2015年8月16日,天津市出现爆炸事件后首次降雨,有消息称被雨水沾到的皮肤有灼烧感、关节处热痒[40]。在天津滨海新区,降雨后路面出现白色泡沫,而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指出该现象平时也会发生,派人取样检测并无发现异常,因此或由于温度高引起[41]。8月20日下午,在距离爆炸事故中心点6公里的滨海新区海河闸岸边发现了大量称为“斑𬶭”的鱼尸,最阔死鱼群有4、5米,并传出强烈腐臭味。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称已派员检测。塘沽水产局的相关负责人并对传媒声称这是天气炎热,鱼类缺氧而死的自然现象[11],但附近居民声称该从未发现这么多的死鱼,因而担心这是与爆炸有关的有毒化学物质有关[42]

[有700吨左右[氰化物]]大部分在核心区[43]。8月18日官方报道公布,当地8个水质监测点氰化物超标,最大超标28.4倍,不过所有这些监测点都不在居民区或者超出爆炸地点3公里范围[18][44]。现场的下水沟里检测出氰化钠[45]。厂家反映这些剧毒化学物分别装在木箱和铁桶中,50公斤一桶存放在集装箱里[45]。所谓700吨氰化钠泄漏能毒死全中国人说法不成立:大部分包装完好,泄漏只是一小部分[46];氰化钠为固态,扩散的可能性不大,最主要的威胁是与水、酸或硝酸盐等物质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其他氰化物,其中最危险的是氰化氢,但氰化氢在开阔的空间里会很快稀释掉[47]。氰化物污染会被无害处理,已被有效控制[46]。9月10日对爆炸事故周边3公里内的地表水、地下水和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海水开展氰化物监测,9个监测点位中2个点位有氰化物检出但均达标[48]

经济损失

Thumb
核心爆炸区附近的天津地铁东海路站窗户被震碎,汽车在极端高温下被引燃而烧焦

爆炸造成的损失巨大,仅货物就至少损失15亿美元[49],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1],间接损失不可估量[50]。保险赔付100亿人民币[50]。由于爆炸中心临近进口汽车仓储地,造成12,428辆商品汽车在爆炸中受损,以大众、雷诺等进口厂牌为主[51],预估受损新车价值超过20亿元[52][53]。天津港口岸占据中国大陆进口汽车40%的进口量,或导致车厂面临产能不足的额外损失。天津港受损进口车辆有550辆轻度受损车通过拍卖形式售出[54]

其他影响

事故后S11海滨高速驶往开放段的永定新河收费站和临港收费站的出口和中心渔港和轻纺城北以及南港收费站的入口被封闭,从海滨高速驶往塘沽方向收费站全部关闭[55]。受事故影响,天津地铁9号线调度中心也受到波及于2015年8月13日停止运营,距离爆炸现场最近东海路站受到爆炸波及被震毁,轻轨受损[56]。距离爆炸现场仅几公里的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所在园区的办公楼外墙装饰物和玻璃破损,但“天河一号”正常运行,出于安全考虑8月13日已经人工关机[57],多家公司受到影响[58],此外也一度传出河北地区防火长城短暂失效,8月17日中午,“天河一号”恢复运行[59]。由于天津机房受到爆炸影响受损严重,腾讯视频原定于8月13日更新的部分动画无法进行跟播[60]。8月13日天津海关下辖新港海关、保税区海关、东疆海关受到爆炸波及或距离较近,暂时调整业务办理地点[61]。8月13日下午,天津卫视宣布停播所有娱乐节目,部分节目顺延至下周播出。

社会反响

第一时间的报道

VOA卫视:天津发生严重爆炸事件伤亡惨重

大爆炸引起了全球关注,外国媒体以新闻头条报道,8月13日不少外国记者赶到天津实地采访[62]。事发10小时后,天津电视台天津卫视对事故情况没有报道却连续播放韩剧,被网民讽刺“全世界在看天津,天津在看韩剧”[63][64]。随后有天津卫视工作人员在社交媒体解释,天津卫视播出内容受上级部门审核控制,无法自行决定,天津电视台地方频道一直在关注爆炸事件,该电视台在爆炸发生后派出上百名记者前往现场,但由于各省级卫视在未经广电总局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增加新闻节目的播出,故最后所得内容被转交到中国中央电视台播出。另外一名CNN记者于医院门口进行直播采访期间被情绪激动的事故受害者的亲属和朋友误会而干扰打断直播[65]

舆情事件

事发后,关于事故相关的谣言频传。瑞海国际股东只峰由于其姓氏与天津市原副市长只升华相同,被认为是其子[66]。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龚建生回应称:“只升华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只峰与他没有任何关系”[67][68]。爆炸发生后的8月13日凌晨,广西防城港市一名女子杨某发微博谎称双亲在爆炸中身亡骗取10万余元捐款,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9]。此外,一名18岁的天津市民因为在QQ空间发表“天津爆炸事故死亡1300人”的言论而被警方以“发布不实谣言”拘留五日[70]。事故发生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了50家涉嫌传播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谣言的网站,对其中车夫网、美行网、军事中国网等18家网站采取了永久关闭、注销备案的处罚措施,对艾泽拉斯国家地理论坛等32家网站采取了暂行关闭1个月的处罚措施[71],查处了包括郑州晚报在内的数百个传播涉爆炸事故谣言信息的微博、微信账号[72]

8月15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爆炸事故现场再次发生爆炸起火并冒出烟雾,并伴有爆炸声。有消息称,当地交警接到上级命令,要求方圆两公里内的人员包括媒体记者迅速撤离,17时第五场新闻发布会证实组织撤离消息为谣传[73],真实情况为根据风向调整部署[74][75]。《南方都市报》误报信息,称方圆3公里范围内的人员需要紧急撤离。随后天津市政府、中央电视台发表公告称“三公里内紧急撤离”是误解[76]

8月16日,李克强总理抵达爆炸现场后针对谣言四起的现象表示:“权威发布跟不上,谣言就会满天飞”[77]。8月19日,黄兴国在第十场新闻发布会上承认新闻发布、舆情引导工作“做的不怎么好”[78]

捐款

天津港爆炸事故20天内天津市收到社会组织接受或募集资金1.4亿元[79]。南开区教育局等单位出现强制教师捐款的事件,称可在教职工工资扣除相应金额,对此南开区政府回应称,组织定向募捐是应党员干部要求进行的[80]

后续情况

2015年8月18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爆炸遇难者“头七祭”,天津港全港船舶鸣笛3分钟,向遇难同胞致哀[81]

查处官员

8月20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了专门会议,听取国务院工作组汇报[82]。调查组认定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和国土、市场和质检、海事、公安等部门以及滨海新区环保、行政审批等单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28][1]

公安、检察机关对49名企业人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公安机关对包括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等共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厅局级2人,副厅局级7人,处级16人),其中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调查组另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时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孙文魁,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何树山,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何建中,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鲁培军[83],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其他25人;对其他48名责任人员,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视情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病故,建议不再给予其处分。调查组还建议要求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作深刻检查[28][1]

赔偿

爆炸事故牺牲的每位消防员被追认为烈士,家属获得赔偿230万元[84][85]

滨海新区政府向受爆炸影响严重的海港城小区等居民发放了临时安置补贴[86]。受损房屋善后处置方式将采取分类处置、综合施策的办法处理,对于经过安全检测认定为不适合继续居住的房屋,决不会让业主入住[87]。8月16日上午,天津政府在当地的美华酒店召开天津港爆炸事故第六次新闻发布会,天津爆炸事故附近的民众聚集在酒店门口“拉起横幅举起照片”向政府官员请愿要求政府买回房屋[88]。受损房屋将评估后依法理赔,过渡费不影响赔偿[30]。有开发企业对受损严重的房屋拟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回购[87]。截至10月30日,已有9545户受损业主签约,加上已同意签约但不在天津的300余户业主,签约进度达到99.8%;完成维修受损房屋12,499户,占总维修户数的71.3%;此外,室内财产定损工作也进展顺利,目前已有13000多户完成验收,占总数的95%[89]

9月14日,天津着手理赔爆炸受损机动车,在事故中受损严重的七个小区居民可领取填写《“8·12”爆炸事故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损失登记表》进行报备,交回时间截止到9月16日。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损车辆由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人保公司按照商业车损险的责任范围查勘受损并送到指定4S店免费修理。已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则由相关承保公司定损理赔,承保公司不赔偿的部分由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人保公司代偿。[90]

环境治理与重建

8月22日,天津市环保部门开始对爆炸中心巨坑内的污水进行处理,经专家讨论污水就地处理再送至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放[91]。8月25日,现场积淤的污水已经逐步被罐车运走[92]。9月5日爆炸中心区域的跃进路派出所已经拆除,爆炸点南侧已清除完毕露出空地[93]。9月11日下午核心区现场清理工作全部完成[94][48],总共清除集装箱13834个,转运各类金属废料3600余车,安全处理各类残留危险货物1176吨[48][1]。有320吨氰化钠未能回收,报告称39%已在水体中得到有效处置或降解,58%在爆炸中分解或在大气、土壤环境中气化、氧化分解、降解[95]

原爆炸事故点的土壤由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司进行“异位修复”,在爆炸地点建设海港生态公园的、不影响天津港港区的功能建设[96]

事故发生一周年

爆炸事故发生后,收尾工作有序进行。在爆炸事故发生一周年之际,除了计划中的海港生态公园没完工之外,海港城三期、配套的小学、幼儿园都已经完工。受爆炸影响的小区居民也逐渐恢复正常生活[97]。天津市为在大爆炸中遇难的消防队员举行了追悼会[98]

天津的官方通报指出,当地“民众以及周围环境似乎已经恢复了原貌”,但法新社报道指出,“爆炸地附近依然是满目疮痍,一些在爆炸中失去家产的民众还在等待政府的帮助”。[99]

在事故发生一周年之前,中国大陆媒体被要求禁声。新浪微博上面也无法讨论有关爆炸事故的话题[100]。国内有媒体对受影响的居民、遇难者家属、瑞海公司员工等进行了采访,但内容已被删除[97]。一些幸存者以及遇难者的家属也被警告,不要接受外国媒体的采访。对此,BBC记者指出,“中国领导人希望人们静悄悄地纪念爆炸一周年,但并非人人都这么想。”[98]此外,有遗属前往事发地点拜祭被阻,有殉职消防员家属指每月1,700元人民币的补助金,一直没有拿到[100]

判罪

2016年11月7日至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滨海新区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对天津“8·12”爆炸案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49名责任人获刑,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被判处死缓。法院认定瑞海公司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101]

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数罪并罚,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法院还对瑞海公司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101]

相关作品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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