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伊朗宪法公民投票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1989年7月28日,伊朗举行了一次宪法公民投票[1],总统选举也在同时举行[2]。公投结果显示97.6%选民投了支持票,宪法公投获得通过,这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一次和唯一一次作出的修改。宪法第5条、第107条、第109条及第111条被修改,并新增第176条[3],取消了最高领袖必须是玛尔扎(“模范楷模”,什叶派的权威人物)的规定[4],废除总理一职[5],成立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6]。
1989年7月28日,伊朗举行了一次宪法公民投票[1],总统选举也在同时举行[2]。公投结果显示97.6%选民投了支持票,宪法公投获得通过,这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一次和唯一一次作出的修改。宪法第5条、第107条、第109条及第111条被修改,并新增第176条[3],取消了最高领袖必须是玛尔扎(“模范楷模”,什叶派的权威人物)的规定[4],废除总理一职[5],成立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