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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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养性(?—1649年),字太和、泰如[1],湖广布政使司永州府宁远县(今属湖南省宁远县)人。明朝末年锦衣卫掌卫事都指挥使左都督太子太傅,后降清朝,官至太子太师、左都督、天津总督。
生平
Quick Facts 骆养性, 籍贯 ...
骆养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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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浙江掌印都司兼太子太傅左都督 | ||
籍贯 | 湖广 | |
族裔 | 汉族 | |
出生 | 万历年间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永州府宁远县 | |
逝世 | 顺治年间 浙江 | |
亲属 | 父 骆思恭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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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 ||
锦衣卫 |
Close
锦衣卫指挥使骆思恭之子,世袭父位,历任锦衣卫都督同知、锦衣卫都指挥使、提督西司房官、锦衣卫提督东司房。[2][3][4][5]崇祯年间,骆养性在崇祯年间尚无太大劣迹,因大学士周延儒推荐,骆养性获掌锦衣卫。[6]十六年(1643年),骆养性揭发周延儒督师出京与清军交战,一矢未发,竟谎报大捷,崇祯帝大怒,赐死周延儒。[7]
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围攻北京,骆养性与宫中宦官负起守卫京城之责;城陷后投降李自成,被追出赃银3万两。[8]
顺治元年(1644年),降清,六月,仍任锦衣卫原官,后以左都督出任天津总督,加太子太保衔。[9]随后晋加太子太傅,仍兼锦衣卫提督东司房左都督。[10]在天津总督任内,疏请豁免明季加派钱粮:辽饷五百万、新饷九百万、练饷七百三十万,一概删除,只征明朝原定正赋及火耗;摄政王多尔衮允准:“著严行禁革,如违禁加耗,即以犯赃论!”因此减免全国二千余万两的加赋。[7]十月初十日,因擅自迎接南明弘光帝使臣左懋第而遭革职,但因有迎降清军之功,保留太子太傅、左都督衔。[11]十二月十日,获赐鞍马一匹。[12]
二年(1645年)五月十七日,追叙迎顺清军各官功绩,晋升太子太师。[13]六月,被安启懋弹劾“贪婪、通贼”等五件事,但经过法司审讯,未被证实。[14]
六年(1649年),请求自效,二月二十九日,授浙江掌印都司。[15]不久后卒。
注释
- 《新田县志》(清嘉庆十七年刊本民国二十九年翻印本),卷八。
-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 卷十六,145。
- 赵翼著,《檐曝杂记》,卷六。
- 《清史馆》传稿,701006363号。《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九,342。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701006363号。
-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九,98。
-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十二。
-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十六。
参考
- 《明代特务政治》1946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