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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逢皋刚成年就有倜傥才,廿一史全能读尽,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中举人[2],四十一年(1613年)成进士,获授襄陵知县,免除供养驿递,又兴办学校、倡建义桥、疏通河渠。泰昌元年(1620年)补任广西道监察御史[3],天启二年(1622年)巡视光禄寺[4];曾上表请正纲纪,指责梃击案、红丸案和黑敕、票提等事,又曾力救弹劾阉党的杨涟。
广平失陷,马逢皋申明死事的监军高邦佐冤情,弹劾熊廷弼不诛逃臣、不恤忠节;以误国又弹劾御史刘廷元三不忠,表彰提牢王之采发觉的功劳,因父母去世回乡。之后他转任山东参议,天启五年(1625年)复授山东道监察御史[5],上表《效忠讨贼疏》,并巡按直隶,次年(1626年)因病回籍调理[6]。崇祯年间他在京察时被降任山西都事,后升为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开设河浒书院,辞官后建筑仁坞堡,令乡人赖以保全,有著作《西台奏议》、《畿南疏草》、《四吟稿》流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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