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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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懋才(16世纪—17世纪),字晴江,陕西延安府安塞县马家沟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马懋才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的举人[2],天启五年(1625年)中进士,获授行人,擢礼部主事,初差关外解赏,再差贵州典试,三差湖广颁诏,奔驰四载,往还数万余里。以礼部郎中升为西蜀参议,敢直言,为民请命。累升湖广兵备副使。崇祯元年(1628年)陕西大饥,饿殍枕藉。懋才奉命入陕调查,见故乡吃人的惨景,于是将沿途见闻写成《备陈大饥疏》,五月十八日上报灾情[3]。又曾治理四川、云南等地区,平息苗汉纷争。并开垦荒田,汉苗皆颂其德。免官后在长安居住,很快去世。清朝顺治九年(1652年)奉祀乡贤祠,有《岚淙草》、《焚余诗草》、《行人酒令》流传[1]。
参考文献
- 民国《安塞县志·卷七·乡贤志》:马懋才,字晴江,天启乙丑进士,授行人,久之以礼部郎中升西蜀参议,抚治苗蛮,谕以忠信,叛者释甲请降,既免官,居长安寻卒。懋才为行人时陈延安灾荒,疏数上,诏发帑遣赈,延人德之,清顺治九年祀乡贤祠,著有《岚淙草》、《焚余诗草》、《行人酒令》行世。
- 民国《安塞县志·卷四·选举志》:马懋才,万历戊午科乡试中式,官见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