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香港的法定委員會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英语:Candidate Eligibility Review Committee)是香港负责审查并确认行政长官候选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和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的机构[1]。委员会由1名主席、2至4名官守成员及3名非官守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及官守成员由香港政府主要官员担任。每名成员均由行政长官委任并报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备案。[2]
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英语:Candidate Eligibility Review Committee)是香港负责审查并确认行政长官候选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和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的机构[1]。委员会由1名主席、2至4名官守成员及3名非官守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及官守成员由香港政府主要官员担任。每名成员均由行政长官委任并报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备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