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行动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5/5f/Disambig_gray.svg/25px-Disambig_gray.svg.png)
隐蔽行动(英语:Covert operation)或卧底行动(英语:Undercover operation)指在暗中实施的军事、情报或执法行动,通常涉及一名军官、情报官或警官在正式渠道以外,以卧底的掩护(英语:Cover (intelligence gathering))身份进行特殊任务。一些隐蔽行动也是秘密行动(英语:Clandestine operation),目的是进行保密,完全不被外界暸解行动的成果,尽管很多隐蔽行动并不是如此。
依据美国法律,中央情报局是唯一被允许执行隐蔽行动的美国政府机构[1]。中情局执行隐蔽行动的权力来自《1947年国家安全法》[2]与雷根总统签署的第12333号行政命令中,将隐蔽行动定义为美国政府可以合法否认的政治和军事上的“特殊活动”。依1991年《情报授权法(英语:Intelligence Authorization Act)》与《美国法典第50卷(英语:Title 50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第413节被确立为惟一的隐蔽行动执行机构[2][3]。按照1991年《情报授权法》的Huges–Ryan增修条款,中情局必须拥有美国总统下发的“总统决定”(Presidential Finding)才可执行这些行动[1]。这些总统决定受到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中监员会的监管[4],此一架构导致的结果是中情局“比其他联邦政府机构受到更多来自议会的监管”[5]。中央情报局特别活动中心是美国国家秘密行动处下属的、负责隐蔽行动和“特殊活动”的机构。这些特殊活动包括暗中施加的政治影响和准军事行动。特别活动中心受美国国务卿监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