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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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学(1512年—1593年),字宗孟,号行菴,山东登州卫军籍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今安徽宣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卒谥恭靖。
山东乡试第三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三甲第五名进士[1][2]。授行人,二十六年六月选授湖广道监察御史,曾弹劾锦衣陆炳倚势擅专。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巡按两淮盐法。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二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3],三十二年正月升榆林道右参议,历官肃州兵备副使、左参政。嘉靖四十年(1561年)闰五月升山西按察使,七月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五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四月,改任总督南京粮储右副都御史。次年三月升户部右侍郎,四月升兵部左侍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任内平定丘富叛变。四十五年十月以三年考满,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总督如故。隆庆元年(1567年)四月罢职回籍。同年冬起复总督宣大山西都御史,四年正月为都给事中张卤所奏,令回籍听用。五月以原职提督神机营,十月官至南京刑部尚书,五年八月致仕归乡。卒年八十二,谥恭靖[4]。
曾祖陈安,七品散官;祖父陈善,赠礼科给事中;父陈鼎,应天府府尹。前母王氏;母王氏;继母王氏。慈侍下。兄其可、其愚(贡士)。弟其立、其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