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根(1953年7月—),男,汉族,甘肃临夏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毕业,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市长,广元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仕途
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从西安交通大学毕业;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宝鸡工作。曾历任陕西省宝鸡镀锌铅丝厂厂长,宝鸡市渭滨区经委副主任、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等职。1995年6月,出任宝鸡市副市长;三年后,升任市长。
1999年10月,调四川广元,历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2002年2月10日,回到陕西,出任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6年7月21日,接替孙清云出任代理市长;2007年2月,正式当选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1]。2012年1月10日,在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辞去市长职务,当选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2017年2月退休。
争议
据澎湃新闻2018年10月报道,圈占基本农田14.11亩、鱼塘两处逾千平方米、狗舍面积达78平方米、内藏文物211件的秦岭北麓西安段单体最大违建别墅——“支亮超大违建别墅”,系以陕西秦悦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亮名义所建,而实际业主为陈路。《财经》杂志报道称,陈路的父亲曾在西安市党政系统担任要职[3]。有媒体披露,陈路就是陈宝根的儿子,但尚未得到官方证实[4]。
2012年两会,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最后一次履职的陈宝根向记者坦言,“我主要关注秦岭的保护等方面,希望秦岭保护能够得到中央和林业部的重视。”[5]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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