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珞,字希玉,福建福州府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郑瑛之弟。
永乐十二年(1414年),甲午乡试中举[1]。永乐十三年(1415年)联捷乙未进士。选庶吉士,改授刑部主事。曾从征蒙古。出任浙江宁波府知府,以丁忧去职[2]。不久,海寇入犯,数千百姓诣阙乞留,帝下诏夺情复任。他曾上奏弹劾宦官裴可烈,明英宗为诛可烈(或罢去)。久之,升浙江参政[3][4]。
永乐帝北征蒙古,郑珞曾随行。至毡帽山(今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乌丹镇南鸭鸡山),应制赋诗,深得帝心,得赐黄龙彩縀[5]
明·黄仲昭 《八闽通志》(卷四十八):十二年甲午乡试 洪英第三人。 陈景著 郑塾 陈皓 陈循 刘凤(俱府学92。) 郑莹第五人。 陈叔刚 罗泽 陈宗琦 卓坚 邓斌(俱闽县学。) 童龢93闽县儒士94。 程震 叶策 林生 王溥 林真(俱侯官县学。) 郑珞瑛之弟。侯官县儒士。 何琼第一人 严烜 林道 林道明教谕。(俱怀安县学95。) 谢复进 刘应 蒋复常山教谕。 曹贤 陈拱松阳训导。 刘征(俱长乐县学。) 潘正 林希 陈惟待 陈聪 王用怿(俱长乐县儒士。) 孙钦 孙瑀潮阳训导。 孙后(俱连江县学。) 陈廉 林龢教谕。(俱福清县学。) 林添保福清儒士。 江润阳江教谕。 张隆保昌训导。 章润(俱古田县学。) 张泗永福县学。 倪建资罗源县学。
明·黄仲昭 《八闽通志》(卷六十三):郑珞字希玉,闽县人。永乐中举进士,入翰林为庶吉士,授刑部主事。宣德中,擢宁波知府。中官裴可烈以公事至郡,贪暴不法,民被其骚扰,珞上其罪状,诏置可烈于法。未几,丁内艰归。适海寇为患,郡民千馀人上疏乞留,诏夺情起之,珞辞不允。既复任,黜赃吏,抑豪强,令行禁止,发奸摘伏,治绩为两浙最。满秩升浙江布政司左参政,未上卒于家。
《明史》(卷281):“郑珞,闽县人。起家进士。守宁波,以艰去。会海寇入犯,民数千诣阙乞留,诏夺情复任。尝劾中使吕可烈无状,帝为诛可烈。久之,擢浙江参政。”
《明史》(卷161):“其后宁波知府郑珞劾可烈不法,可烈竟罢去。”
(明)陈鸣鹤撰(清)郭柏蔚增订,清同治十二年刻本《东越文苑》:郑珞,字希玉,闽县人。以春秋举永乐乙未进士,授庶吉士,改刑部主事。从征北虏,至毡帽山,应制赋诗称旨,赐黄龙彩縀。宣宗时,转甯波太守,卒于官。郡人祠之名宦。有《讷庵集》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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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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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黄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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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宁波府知府 1432年-14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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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陆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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