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英语:Tonyee Chow Hang-tung;1985年1月24日—),香港大律师,前支联会副主席[1][2]。
生平
邹幸彤出生于香港,祖籍广东省茂名市,先后就读苏浙小学和英华女学校[3]。自小的兴趣是登山,觉得登山很好玩;中学选修时决定报读物理科。中学时期成绩优异,在香港中学会考更考获“5A”的成绩[4],其后在老师的推荐下报读英国剑桥大学物理学系,最后成功入读。[5]
读博士时发生汶川大地震,同学知道后都很兴奋,因为可以提供大量可研究材料,唯独邹一人放筹款箱支持灾民。此事令邹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要“沿着此路继续走下去”。加上大学时期也有参与义工工作,发觉人权事务才是她的兴趣所在;所以最后她毅然放弃博士学位,回流香港。有人替她不值,认为她前功尽废;邹表示“不是自己想做的,就无谓再花时间”。[6]
回到香港后入读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与曼彻斯特都会大学合办的法律学士(荣誉学位)课程,成功毕业,并在取得法学专业证书后,成为一名大律师,曾处理郭永健港铁示威案件、冯敬恩围堵港大校委会案件等等诉讼案件。2010年加入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做义工,六年后担任副主席。[7]
2021年12月4日获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Chinese Democracy Education Foundation,简称 CDEF)颁发的第35届杰出民主人士奖[8],12月10日获得独立中文笔会林昭纪念奖[9]。
2023年2月2日,中国“新公民运动”活动者丁家喜获美国务院人权奖;以及包含邹幸彤、黎智英、李卓人在内等六位港人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10][11]
2023年5月18日,获韩国人权组织“光州5·18纪念基金会”颁发的年度人权奖,由邹的好友、韩国国际团结之家总干事罗铉弼代为领奖。[12]同年又获得欧洲律师协会委员会年度人权奖[13]以及法国和德国政府颁发的“人权和法治奖”(Franco-German Prize for Human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14]
2021年6月3日,香港警方以疫情为由,二度反对支联会于维园举行六四悼念晚会;而邹表示会以个人名义到场[15]。翌日,她被警方以“涉嫌宣传未经批准集结”为由拘捕。她被拘捕后向亲友表示,要是未能参加集会,便会绝食一天。[16]
之后她曾被保释侯审;但在七一前夕,警方撤消邹幸彤的保释[17]。虽然她于再次被捕后曾经申请保释,可是被拒绝。在法官书记问她是否明白罪名时,更大喊“悼念六四无罪”。[18]8月5日,邹幸彤获得保释候审[19]。9月8日,因拒绝在限期内向香港国安处提交运作资料,被警方上门拘捕[20]。9月9日警方对邹幸彤的指控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正式起诉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以及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1年12月9日,香港区域法院判定邹幸彤因为出现在2020年六四集会现场而犯有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以及非法煽惑他人参与。[21]2022年1月4日被判入囚15个月,加上2021年12月已经因为其他案件被判囚,两个案件的刑期部分同时执行,令她的总刑期增至22个月。[22]邹幸彤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12月14日,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裁定邹幸彤上诉得直,原有刑期获撤销。[23]2023年6月8日,终审法院批准律政司申请上诉许可。[24]邹幸彤服刑期间多次被单独禁闭。[25]
2024年5月28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首次引用新通过的《基本法》二十三条,并展开拘捕行动,在全港各地与大榄女惩教所逮捕5名女子与1名男子,指控其在社交平台专页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是该条例生效后首宗执法行动;随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于见传媒时,确认被捕人士包含还押中的邹幸彤,另有邹幸彤母亲、前荃湾区议员陈剑琴等人,案件涉及Facebook上的“小彤群抽会”粉丝专页[26][27]。国安处5月29日和6月3日又分别逮捕了潘幼翠和邹幸彤的舅父。在邹幸彤之外,所有被羁押者在完成保释程序后,其案件进一步审理。据报道,“小彤群抽会”自4月30日起,每日更新邹幸彤对六四事件的个人见解。然而,该主页在5月27日之后不再更新,并最终被封停。这是自23条立法以来,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的首起逮捕案例,同时也是首例涉及修订后煽动罪条款的案件。[28]
联合国人权专员关注邹幸彤案
2021年10月1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的4名人权专家发声明,关注前支联会副主席兼大律师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煽惑他人罪。人权专家分析,强调《港区国安法》不符合国际法和中国人权义务。人权专员指《港区国安法》引起外界对公平审判的忧虑,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以邹幸彤可能会继续威胁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她的保释申请,同时拒绝放宽保释报道限制,举动未能确保司法利益,引起对公平审讯的质疑。[29]
政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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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支联会副主席,邹每年也有参加六四烛光晚会。她更表示,自幼妈妈已经有带她参与烛光晚会。对于警方于2020年反对支联会在维园举行烛光晚会,她表示非常可惜:“香港1997年回归时,世界各地都曾经希望香港能够带领中国步向自由及开放的境地。烛光一旦熄灭,反映这个期望完全落空。”她坦言,现在香港人只顾“香港独立”,完全不理会邻近的中国大陆的人权问题[30][31][32]。
在12港人案当中,邹一直有协助12港人的家属。对于家属无法旁听,她直指:“深圳盐田法院能够安排港区人大前往深圳听审,却无法安排家属去听审?明显是故意的啦。”[注 1],质疑内地故意阻止家属探望12港人。[33]
对于案件消息不流通,邹批评“连资料都不清楚,分明是在黑箱作业,是一个完全不寻常的处理”。[34]
邹幸彤被指于2021年六四在网上宣传及呼吁他人参与六四集会。她否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于2021年10月2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判。身为大律师的邹幸彤没有律师代表,在庭上自辩,提到自己面对的所有案件,都与支联会、六四有关。而这些控罪横陈叠加,反映政府正在一步步打压、消灭六四记忆,更表示:“做一个香港人想做的事,我无怨无悔”。[35]2024年1月25日,终审法院以3比2裁定律政司胜诉,恢复邹幸彤原审时的定罪。[36][37]
个人生活
邹幸彤有一个弟弟名叫邹学希(1989年7月生),由妈妈取名,意思是“学运的希望”。[38]
备注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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